國家藥監局發力藥品審批再提速 新藥上市許可行政審批時限將壓縮1/3
11月2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證照分離”改革要求做好藥品監管相關審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藥品監管部門要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為指導思想,進一步優化行業準入環境,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做好藥品監管相關審批工作。
通知明確,借助“證照分離”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契機,各地要優化窗口辦理程序,推進在線審批服務。在保證審批質量的前提下,進一步簡化審批步驟,壓縮審批時限,將開辦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審批事項的行政審批時限壓縮三分之一;加快新藥上市許可,將新藥上市許可的法定行政審批時限壓縮三分之一。除涉及藥品質量安全必須進行現場檢查的外,不再另行開展藥品再注冊、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等審批事項現場檢查。對醫療機構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一、二類)等審批事項試行告知承諾。
通知強調,各地要依法依規、合理設置審批條件和標準,對審批標準進行公平性審查。對于涉及藥品質量安全的審批事項務必嚴格把關,注意防止出現簡化流程、提升服務后降低審批標準現象。明確“誰審批誰監管”原則,加強對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全過程的監督檢查。要進一步強化風險和隱患的排查,突出對重點企業和重點品種的現場檢查、產品抽檢,多措并舉提升監管成效。要做到放開準入和嚴格監管相結合,督促從業者持續合法合規,守住藥品質量安全的底線。
通知還指出,各地要加強部門協作,實現證照信息在線獲取、信息共享。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發揮社會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將弄虛作假、違背承諾或嚴重違法違規的申請人,納入信用“黑名單”,予以聯合懲戒。(記者陸悅)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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