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八:不敢服藥恐傷胎 過度謹慎不可取
據環球網報道,26歲的程女士被診斷為妊娠期肝內膽汁淤積癥,醫生建議用藥治療。但她擔心藥物對胎兒有害拒絕用藥,強撐一段時間后突然腹痛不止,不得不緊急剖宮產取出胎兒。術中發現她的羊水、胎盤和胎膜全都被染成了墨綠色。
那么準媽媽到底能不能用藥呢?目前我國對孕婦的用藥借用了美國藥物和食品管理局制定的標準,按藥物的不同危害分級如下:
A 級藥物:對孕婦安全,對胚胎、胎兒無危害,如適量維生素A、U2、C、D、E等;
B 級藥物:對孕婦比較安全,對胎兒基本無危害,如青霉素、紅霉素、地高辛、胰島素等;
C 級藥物:僅在動物實驗研究時證明對胎兒致畸或可殺死胚胎,未在人類研究證實,孕婦用藥需權衡利弊,確認利大于弊時方能應用,如慶大霉素、異丙嗪、異煙肼等;
D 級藥物:對胎兒危害有確切證據,除非孕婦用藥后有絕對效果,否則不考慮應用,如硫酸鏈霉素(使胎兒第8對腦神經受損、聽力減退等)、鹽酸四環素(使胎兒發生腭裂、無腦兒等)等是在萬不得已時才使用;
X 級藥物:可使胎兒異常,在妊娠期間禁止使用,如甲氨蝶呤(可致胎兒唇裂、腭裂、無腦兒、腦積水、腦膜膨出等)、己烯雌酚(可致陰道腺病、陰道透明細胞癌)等。
可見,并不是所有的藥物孕婦都不能用。孕婦用藥的最危險時期是妊娠開始的前3個月,此時胎兒正處于發育形成期,最易受藥物的攻擊,如引起胎兒畸形、流產,因此,在此期間盡量不用任何藥物。
在懷孕期間遇到需要用藥的情況時,正確做法是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的“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相關內容,最好在醫生的指導下,選擇相對安全的藥物進行治療。
(責任編輯:)
右鍵點擊另存二維碼!
誤區一:保健食品當藥品 貽誤病情危生命
保健食品不是藥品,沒有臨床治療作用,不能代替藥品。老年朋友購買保健食品時要理性,不要將保健品當做“救命稻草”,盲目聽從商家所宣傳的功效,必須嚴遵醫囑、科學用藥。擅自停藥或用保健食品... 2018-09-28 15:59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33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京)字08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3089號 京ICP備17013160號-1
《中國醫藥報》社有限公司 中國食品藥品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