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 大治理——泉州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記事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政府以2015年2號文件的名義,正式批復同意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報送的第二批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小作坊”)允許生產加工食品目錄。這是自2014年7月17日食品生產環節監管職能移交以來,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不斷建立健全小作坊監管機制,逐步破解小作坊監管難題的又一舉措。
食品小作坊是現階段與百姓生活密不可分的食品產業,其安全狀況關系百姓民生,關乎各級黨委政府形象。現階段,絕大多數小作坊都不同程度上存在著固定從業人員較少、生產條件簡單、生產加工過程隨意、自我檢驗檢測手段不足、質量安全意識淡薄、質量管理制度缺乏等問題。這些問題勢必造成食品質量難以保證,因此泉州市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幫扶,按照“分步走”戰略,解決此棘手的問題。
完善檔案 分類治理
“要對小作坊進行有效監管,首先要進一步摸清小作坊底數,掌握小作坊食品安全狀況。”根據2014年福建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部署及《關于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精心組織各縣(市、區)食藥監局、各直屬分局在2013年小作坊摸底調查基礎上,進一步開展普查摸底,完善小作坊監管檔案。截至2014年底,全市摸底確認小作坊1513家。同時,結合摸底排查工作,由各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在社區公告欄、集貿市場、生產加工集聚區等重點區域張貼小作坊專項治理整頓通告,并向食品生產小作坊發放《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告知書》,督促其改進和完善生產加工條件,保證其所生產的食品質量安全。
為了更好地解決食品小作坊的監管問題,泉州市局采取“分類監管、區別對待”的辦法,重點突出城區、城鄉接合部、食品生產集聚區等區域,組織各縣(市、區)局、各直屬分局結合轄區實際逐步開展分類整頓治理。生產傳統低風險食品的,如具備條件,督促其依法申辦生產加工條件核準,如暫不滿足條件,限期整改、限期申證;對部分現做現賣、現制即食和前店后廠的攤點,對其進行梳理分類,分別辦理食品流通、餐飲許可發證,有效地解決了過去小作坊無人監管的盲區;生產加工條件惡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黑窩點”,堅決予以取締。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1419人次,檢查小作坊503 家(次),責令整改280家,責令停產19家,立案查處19起,取締非法窩點6個,查處問題食品1萬噸。通過對小作坊實施分類監管,有效地解決了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管難的問題,確保了食品小作坊的質量安全。
幫扶引導 規范目錄
由于機構改革職能交接等原因,泉州市食品小作坊辦理《生產加工條件核準證》速度偏慢,且一些地方大量傳統特色的小作坊食品因未列入首批目錄,不能獲證經營。針對這些問題,食品生產環節監管職能移交后,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第一時間啟動報送第二批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允許生產加工食品目錄的擬定工作。在查處和打擊小作坊違法生產行為的同時,積極主動服務,重點對首批目錄(三類8品種)的小作坊開展幫扶指導,幫助小作坊不斷提高生產管理水平和產品質量水平,督促其取證生產。同時,組織各縣(市、區)局、直屬分局結合區域實際,對屬于當地生產量大、涉及面廣、與當地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或屬于地方傳統特色的小作坊食品,且尚未納入目錄的,再次進行梳理,并組織技術專家召開專題研討會研究擬報產品適用的標準、定義和工藝流程,逐一推敲,共匯總上報肉制品、魚糜制品、調味品等8類19個品種。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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