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局通報延申、福爾“問題人用狂犬病疫苗”情況
已責令兩企業停止全部產品產銷,尚未收到相關不良事件報告
中國醫藥報北京訊 4月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通報了江蘇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福爾生物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問題人用狂犬病疫苗”質量事件的相關情況。事件發生以來,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及時采取了控制措施,責令上述兩家企業停止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全部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并召回相關產品。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問題疫苗導致的不良事件報告。
去年12月,國家局通報了延申公司和福爾公司生產的人用狂犬病疫苗質量事件。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檢測發現,這兩家企業生產的7個批次21萬人份人用狂犬病疫苗產品的效價低于國家標準。
問題發生后,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采取了控制措施,責令上述兩家企業停止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全部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并召回相關產品;核查了問題疫苗的流向,采取了及時補種措施,緊急調送足夠數量的疫苗到接種點,開展免費補種工作。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問題疫苗導致的不良事件報告。兩部門仍將繼續加強不良反應監測工作。
據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調查,延申公司在生產人用狂犬病疫苗過程中存在偷工減料、弄虛作假、逃避監管的違法行為,導致不合格產品流向市場。延申公司有關人員已涉嫌刑事犯罪,當地公安部門正在立案偵查。
據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調查,福爾公司在生產人用狂犬病疫苗過程中,存在違規操作行為,導致該公司人用狂犬病疫苗產品質量不合格。目前,當地公安部門在對福爾公司的偵查中未發現其有刑事犯罪行為。
國家局高度重視上述案件的查處,將進一步協調當地政府、公安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規、按程序對相關企業和人員做出嚴肅處理。 (國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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