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藥品帶量采購方案尚在研究<br>由誰招標仍有爭議
針對上海醫保擬實施藥品帶量采購的消息,在近期舉辦的“2013中國衛生論壇”期間,上海市醫保辦副主任鄭樹忠獨家回應稱,帶量采購的相關問題尚在研究之中。
此前,業界流傳一份上海市藥招委成員單位的聯合文件——《關于本市醫保藥品試行“帶量采購”的實施方案》。該方案列出了改革的時間安排,其中包括9月發布招標采購文件、公告,10~11月接受投標等。同時傳出的消息是,多數本土藥企反對該方案,原因主要在于內外資藥品在帶量采購中被要求降價的程度不同,本土仿制藥恐將進行新一輪殺價血拼。
鄭樹忠表示,推行帶量采購并非出于醫保基金緊張而壓價的權宜之計,也不僅是為了推行“閔行模式”的配套改革,而是上海醫改中醫保改革的既定內容,但目前尚無時間表。
自2011年年底,上海醫保開始接手藥品招標,便積極探索醫保由支付方進而成為招標主體的新角色定位,但這一進程仍面臨與申康醫院發展中心的招標職能整合等問題。
量價難掛鉤
藥品的帶量采購,是閔行模式的關鍵一環。其核心做法是,在上海市統一集中招標的基礎上,政府再組織各家醫院聯合起來團購,并以此與供應商進行價格談判,“以量換價”。由此節約的采購成本則由政府掌握,通過績效考核的方式返還給醫院。
上述做法對于上海即將推行的公立醫院工資總額核定至關重要。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有關負責人曾表示,工資總額核定的意圖是通過體制內的收入分配改革,解決醫務人員的合理回報問題,掌握在政府手中的采購成本結余就成為撬動積極性的經濟杠桿。在今年7月初的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衛生局和醫改辦確認,將總結“閔行模式”的經驗并適時推廣。
然而,只有擁有處方權的醫院才能決定藥品采購量,政府出面作為招標主體,使量價掛鉤往往成為空談。對此,前述帶量采購實施方案規定:每個帶量采購品種的總采購量(包括原研藥和仿制藥)分為最小采購量和預計采購量,其中最小采購量按前6個月全市醫療機構采購量總和確定,預計采購量在最小采購量基礎上增加15%。
方案還具體規定,仿制藥采購品種中,投標價低的采購量根據其前6個月占全市醫療機構總采購量份額的60%(或70%)確定,投標價高的采購量根據同一份額的40%(或30%)確定。
上述方案中,“以量換價”的政策意圖顯而易見。但是其所謂的“量”只是一個相對準確的估計,仍然不是醫療機構的實際采購量。
對此,鄭樹忠稱,帶量采購改革已經定下,但具體的實施辦法仍在進一步討論中,目前并沒有定案。
某大型醫藥流通企業副總裁也佐證,帶量采購不會很快實施。他透露,2013年上海醫保將舉行三類招標,一是基層用量較大的藥品,二是大包裝簡包裝藥品,三是2009版基本藥物招標的遺漏品種以及新進醫保目錄品種,而上述實施方案中擬試行帶量采購的4個品種均不在此列。
招標主體整合存疑
自2011年年底開始,上海市醫保局首先接手了基本藥物的集中招標,此后又擴大至醫保目錄藥品。此次帶量采購改革是其作為招標主體角色的進一步深化,繼續貫徹“誰出錢誰招標”的原則。據悉,這也是掌管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的人社系統一直想做的事。
然而申康醫院發展中心作為上海市屬公立醫院的辦醫主體,也一直在積極倡導帶量采購,希望繼器械招標之后,拿下藥品招標權。
由作為支付方的醫保來負責藥品招標,一個顯見的好處就是更有利于費用控制。
早前由于15%藥品加成政策的存在,醫療機構普遍傾向于價格更高的藥品;在管辦不分的情況下,衛生行政部門在藥品招標中,不排除存在為公立醫院推高藥價的動機。
雖然隨著醫改的深入,二、三級醫療機構也開始推行醫藥分開,但是取消藥品加成并不能消除藥品采購價格被人為推高,以便留出醫院和醫生灰色收入空間的動機。此外,醫保支付壓力的上升,使得壓低藥品采購價格成為必然。由醫保來進行招標,顯然更有利于實現這一目標。
藥品招標從衛生局剝離,是醫改方案早已明確的既定步驟,但衛生系統對上述做法頗有微詞。“醫保是外行,如何保證藥品的質量?”上海市衛生局一位官員私下表示。申康中心的一位負責人也曾表示,藥品招標工作非常繁雜,醫保不可能全部拿下;而且有些專業性強、使用量小的特殊藥物,也不可能交由醫保招標,“醫院作為藥品使用主體來集中招標也是需要的”。
申康中心爭奪招標權的理由,首先,它作為辦醫主體更有資格代表醫院,并且目前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的招標就由申康負責;其次,帶量采購所帶來的供應商讓利,是激勵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有效經濟杠桿,這筆錢由申康掌握更為合理。
此次帶量采購改革的推行,或將使招投標局勢更加明朗化。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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