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出臺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體制實施方案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 丁怡媛) 近日,青海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體制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就進一步加強疫苗監管和改革完善全省疫苗管理體制提出13條具體貫徹落實措施,確保疫苗生產和供應安全。
《方案》明確,青海省各地要進一步落實疫苗藥品安全黨政同責和屬地管理責任,將疫苗藥品安全納入全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目標責任考核體系,與全省年度目標考核工作同步開展。明確疫苗監管事權,由省級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疫苗生產環節日常監管、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檢查及跟蹤檢查;省級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疫苗集中招標、統一采購和逐級配送管理;市州、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疫苗配送、儲存質量監管;市州、縣兩級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疫苗接種管理。
《方案》要求,要加快推進省級職業化、專業化藥品檢查員隊伍建設;加強疫苗采購、配送、接種等環節和過程管理。實施疫苗電子追溯管理;依法嚴厲打擊疫苗違法犯罪行為,對涉及疫苗等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人員,依法嚴厲處罰,實行巨額處罰、終身禁業。落實疫苗安全“黑名單”制度,對嚴重失信企業和人員實行跨部門聯合懲戒;強化疫苗藥品法律法規實施,嚴格監管執法;探索建立多部門聯合開展監督檢查疫苗質量安全機制;對各級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在疫苗管理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從事疫苗監督檢查、監管執法、使用管理等人員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等,導致出現重大疫苗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產生惡劣影響的,給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嚴重損害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中國醫藥報》社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使用。
(責任編輯:齊桂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