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啟動2019年“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單位遴選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通訊員許伏新 楊成松) 為推進全省中藥材種植(養殖)規范化、規模化和品牌化建設,進一步擴大“十大皖藥”種植養殖面積規模,提升道地皖藥材的質量品質和影響力,5月22日,安徽省藥品監管局印發通知,在全省開展2019年度“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單位遴選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申報對象由縣級(含)以上政府牽頭組織符合申報條件的皖產道地藥材種植加工企業或合作社單獨申報,或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合作社聯合申報。
通知明確,申報條件分為申報單位、中藥材品種和申報基地三個方面內容。其中,申報單位包括企業和合作社,企業應具有從事中藥材生產和經營加工的法人資格,鼓勵加入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的企業申報;合作社應是中藥材生產和經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中藥材品種方面必須屬于安徽省傳統道地藥材,為中醫臨床或保健常用藥材,與其它產地的同一品種藥材相比較,具有優良的品質;具有良好的產業基礎,在種植或養殖,包括引種或野生變家種上具有較長的歷史,有一定種植、養殖規模,對地方經濟有一定貢獻度;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高效的資源綜合利用度且有利于產業化集群發展;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在規范化種植、采收加工、質量標準、產品開發以及產學研合作等方面具備基礎條件,鼓勵具備國家地理標志、藥材之鄉、有機認證、綠色認證、藥食兩用、非物質文化保護及其他各類有知識產權保護基礎的品種申報。
申報基地的種植面積一般不少于3000畝,名貴藥材或珍稀藥材種植規模應在500畝以上。對于產量較少,但全國單品種產量排名靠前、種質資源較好,且市場緊缺的品種可適當放寬。
根據通知,此次評審按照政府推薦、專家評審和部門審定三個程序進行,對經市(縣)政府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并且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和合作社,將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在此基礎上組織專家評審和集中答辯(必要時實地考察),根據評審意見提出產業示范基地建議名單。最終,由省推進“十大皖藥”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對專家評審結果進行研究討論,形成最終意見經公示后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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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