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停止公立醫院藥房托管
近日,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全面停止公立醫療機構藥房托管的通知》。《通知》明確,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承包、出租藥房,不得向企業托管藥房或與企業開展類似業務合作。
《通知》要求,在藥房供應鏈優化過程中,要依法依規開展藥品供應延伸服務合作,不得以藥品供應延伸服務方式變相托管藥房,切實切斷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與企業的利益關系,確保公立醫療機構對藥房人、財、物的經營自主權和管理權。要加強醫療機構藥學部門建設管理,配備和提供與藥學部門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房屋、設備和設施,充分發揮藥事管理委員會的作用,協調藥學部門和臨床、醫技科室等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促進臨床安全合理用藥和相關藥事管理工作科學規范。(記者許文輝 通訊員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