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山東齊魯制藥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李燕建議:明確藥事服務費的收費依據和標準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落楠) “我國長期普遍存在‘重醫師、輕藥師’的現象,藥師在工作中往往充當醫師的輔助角色,僅承擔調劑、供應、采購等藥品保障工作,而很少在審核處方、提供用藥咨詢和藥學保健服務等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山東齊魯制藥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李燕建議,加大我國藥師管理工作實施力度,充分發揮藥師保障患者用藥安全的作用。
李燕認為,發揮好藥師作用的意義重大。藥師可檢查醫師所開處方是否存在藥物相互作用,參與藥物治療方案的制定、評估、優化等工作,并指導患者用藥注意事項,筑牢涉藥風險的最后一道“屏障”,實現患者用藥的個性化指導和個體化監護。在慢病管理等患者須長期用藥領域,藥師可根據病情適度調整患者用藥的劑量和劑型,減少患者反復到醫院掛號取藥的繁瑣程序,節省患者就醫時間,緩解大型醫院門診壓力和醫師壓力,助力分級診療。
李燕介紹,當前我國藥師管理相關工作已取得一定進展,一項來自中國臨床安全用藥監測網的用藥錯誤報告顯示,其中80%的用藥錯誤是藥師在審方和雙核對工作時發現并規避的,一項對臨床藥師參與的全胃腸外營養處方干預的研究顯示,患者營養治療日均費用從1021±218元降至860±176元,并大大縮短了平均住院日。
但她認為,我國藥學服務還應該繼續提升,以提供優質、安全、人性化的藥學專業技術服務為目標,為此,她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三級醫院盡快全面開設藥物治療管理門診,大量承接已獲取醫師處方的慢性病患者。在門診中,具有藥學專業技術優勢的藥師,可向患者提供用藥方案審核、用藥教育、咨詢指導和持續的生活方式管理等一系列綜合性專業技術服務,從而提高患者用藥依從性、預防患者用藥錯誤。
二是國家及政府有關部門盡快明確我國藥事服務費的定義,并制定藥師門診收費標準,根據用藥劑型、用藥知識咨詢等不同服務內容收取相應費用,以激勵藥師服務患者的積極性,推動我國藥師隊伍長期穩定健康發展。
三是盡快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師法”立法進程,明確藥師的法律地位,增強藥師的話語權。醫師有處方權,藥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及監督調配,二者存在一定程度的業務交叉,為此她建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師法”及配套法律中進一步明確各類藥學服務的內容、規范以及藥師職責標準等,避免藥師與醫師可能產生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