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這樣說:執業藥師管理工作的一大進步
熱點事件:2018年8月22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聯合發布通知,就《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征求意見稿)》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引發多方熱議。
楊世民
2018年8月22日,國家藥品監管局網站公布《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征求意見稿)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征求意見稿)。結合新時期的要求,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條件、注冊條件等內容進行了修改,是我國執業藥師管理工作的一大進步。
具體而言,兩份征求意見稿提高了考試準入門檻。對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準入學歷門檻從中專提高到大專。對具有普通高等院校藥學類、中藥學類大學本科學歷人員,由原來的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三年修改為沒有工作年限要求;對具有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人員的工作年限要求,由原來的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三年降為滿一年等,更加突出執業藥師的專業性特點。簡化了注冊手續和頻率。申請注冊的條件中,不再要求執業藥師注冊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執業藥師注冊有效期由現行的三年改為五年。方便了申請人,節省了審評成本。嚴格了管理規定。明確了對出租出借執業藥師注冊證行為,即"掛證"行為的處理規定:出租出借《執業藥師注冊證》的,由發證部門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三年內不予執業藥師注冊,涉及違規執業藥師和違規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有利于基層加強執法,有助于提高藥品經營質量管理水平和藥學服務水平。細化了表彰和獎勵的規定。對工作表現突出的執業藥師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以增強執業藥師工作的積極性和榮譽感,鼓勵廣大執業藥師履職盡責。
綜上,兩個文件的征求意見稿對提高執業藥師隊伍的整體素質、突出專業性、保障群眾用藥安全方面都具有積極作用。相信兩者實施后,還能有效解決執業藥師不好用、不真用的問題。(作者系西安交通大學藥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