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安全戰略探析
把握食品安全戰略首先要明確食品安全戰略的起點問題,而影響食品安全的因素是多重的,所以分析戰略起點的視角也應是多樣的。2018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在《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若干重大改革部署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實施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安全戰略。
那么,內蒙古自治區需要什么樣的食品安全戰略?又該如何理解食品安全戰略及科學謀劃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安全戰略的現實意義?筆者認為,要從三個維度來進行綜合考慮。
時間維度 市場需求與供給
需求與供給是最基本的市場關系,也是食品安全戰略的經濟基礎。食品安全風險受消費水平影響,什么樣的需求決定什么樣的供給,低質量的消費需求必然給假冒偽劣等問題食品提供生存空間。
國際經驗表明,發達國家的食品安全狀況隨著恩格爾系數的變化呈現先惡化后好轉的趨勢。其中,當恩格爾系數大于50%時,消費結構可以概括為生存型,即政府牢牢控制農業和食品工業,并將其作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福利事業,市場作用不明顯,所以不容易發生食品安全問題。當恩格爾系數在30%~50%時,消費結構轉向發展型,此時,食品產業市場步伐加快,而政府監管體制改革往往滯后于產業的擴張,因此食品安全問題呈高發態勢。而當恩格爾系數小于30%時,消費結構趨于合理,產業趨于成熟,監管趨于完善,食品安全問題也趨于平緩。
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為27.4%,農村牧區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為27.8%,同比下降了0.9%和1.5%,表明內蒙古自治區城鎮與農村牧區食品消費水平接近,消費結構較為合理,食品產業趨于成熟,監管制度趨于完善,食品安全問題較為平緩。
結構維度 食品產業和監管
食品產業是內蒙古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但與發達地區集中生產和有序流通的食品供應體系相比,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產業基礎薄弱,突出表現為產業結構“小、散、多、低”,即規模小、分布散、數量多、集約化程度低,生產經營者誠信意識和守法意識淡薄。
強大的產業與強大的監管應互為支撐,安全與發展應相融共濟,而內蒙古自治區的監管與產業發展是不對等的。
統計顯示,內蒙古自治區現有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約30萬家,其中大型食品生產企業17家,全區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共有監管人員8500余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數量多、規模小,特別是小作坊、食品攤販、無證小餐飲較多,監管人員與監管對象比例嚴重失衡。在監管資源的硬約束下,靜態審批替代動態檢查成為主要監管手段,導致一些行業“潛規則”難以被發現;同時,監管技術、監管手段也成為制約監管能力提升的主要障礙。
空間維度 農村牧區和城市
長期以來,粗放的農牧業生產與養殖模式,以及農藥與獸藥使用尚未形成科學化統一管理,給內蒙古自治區的食品安全帶來一定程度的質量安全隱患。尤其是大量農民、牧民散戶從事種植、養殖,且未形成規?;N植、養殖,導致監管難度大,違法成本低。
食品產業涉及“從農田到餐桌”“從牧場到廚房”的全鏈條、全環節,食用農產品的源頭治理壓力,必然傳遞到下游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等各環節。隨著互聯網食品經營、海外代購、跨境電商等新業態的涌現,食品新技術的不斷使用,也造成食品供應鏈條日益復雜,食品安全風險加大。
2017年,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化率已達到62%,高出全國平均水平3.48%。隨著城市流動人口的增加,食品作為典型的經驗商品,在“生人社會”的環境下更容易滋生惡意利益驅動行為,發生問題的概率也隨之增加。
政府為回應公眾需求,只能不斷加大監管力度,推動政策工具創新,但容易把監管的“重頭戲”放在風險突出的城市,造成城鄉監管愈加不均,使“問題食品”流向監管能力弱的農村與牧區,在“不設防的農村牧區”與“高風險聚集的城市”形成惡性循環。
所以,明確食品安全戰略起點是戰略分析的關鍵,是科學謀劃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安全的前提。筆者建議,應從消費結構、產業素質、監管能力、城鄉差異等方面建立起安全與發展相適應的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安全戰略,切實保障全區各族人民的食品安全。
(作者單位: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