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于旭波:盡快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與食品安全法銜接
全國人大代表、中糧集團總裁于旭波認為,當前食品安全形勢錯綜復雜,上游源頭風險問題依然突出,迫切需要對現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展開立法修訂,推動源頭監管和全程管控,滿足當下及未來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需求。
于旭波建議,可以圍繞以下四個方面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進行全面修訂。
首先,落實中央“四個最嚴”要求,在立法宗旨中開宗明義補充相應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政策要求。
其次,從源頭開始,實施農產品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第一,嚴格產地生態環保監控,明確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與環境保護部門的聯動要求,對現有土地開展調查摸底和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第二,嚴格農業投入品管理,分期分批對高毒農藥采取禁限用措施;對獸藥生產全面實施標準化管理;在規模化經營主體落實生產記錄、安全間隔期制度,實施獸藥處方藥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到2020年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行動”;對肥料、種子的管理同步加強;逐步建立涵蓋全產業鏈的信息化數據管理平臺,實現農產品全過程的監管與追溯。第三,大力發展農產品標準化生產。按照標準化法的規定,將農產品質量安全融入農業產業發展,強化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推動“三品一標”產品認證。
再次,區分質量問題與安全問題,強化主體責任與監管責任,一方面加強生產經營者主體的違法責任追究,加大對違法者的處罰力度,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和行業禁入責任制度;另一方面,強化監管部門的職責,促進執法合理化水平提升。
最后,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與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的銜接,全面貫徹食品安全法確立的基本原則。(記者 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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