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案例2號】乙公司未取得許可生產保健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17年10月18日,H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執法人員在乙公司現場檢查發現,公司成品庫中存有維生素D咀嚼片150瓶。標簽標注的保健食品備案號為食健備G2017**000179,生產企業標稱為乙公司。公司《營業執照》載明的經營范圍為生產、銷售保健食品,公司未能提供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同時,在生產車間發現2本維生素D咀嚼片的生產記錄,在辦公室發現維生素D咀嚼片的銷售記錄。立案后調查認定,乙公司未取得維生素D咀嚼片的保健食品生產備案號,也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涉案產品標識的保健食品備案號并不存在。根據生產銷售記錄,乙公司共生產涉案產品200瓶,貨值4000元。其中50瓶已銷往A市丙商場。調查期間,乙公司已將產品全部召回。涉案產品經檢驗符合標準規定。
H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認為,乙公司生產保健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關于從事食品生產應當取得生產許可、保健食品生產應當依法辦理備案以及保健食品標簽不得含有虛假內容等要求。鑒于乙公司生產產品的數量和貨值金額較少,產品經檢驗合格,且已召回全部銷售產品,不屬于情節嚴重情形。H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決定,對同一行為違反不同法律條款規定的,按照擇一重處罰原則,對乙公司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予以處罰,同時移送A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對丙商場的經營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案例要點】
1.同一行為違反不同法律條款規定的,按照擇一重原則進行處罰。
2.《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八)項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的法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3.食品經營者經營未經備案保健食品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根據調查取證情況,對食品經營者存在的未依法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等行為進行處置。
【相關法條】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第一款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第七十六條第一款 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但是,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中屬于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應當報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保健食品應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七十八條 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應當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
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
第一百二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第一百二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八)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者未按備案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責任編輯:齊桂榕)
(責任編輯:)
右鍵點擊另存二維碼!
第26期“安安有約——食藥科普大講堂” 美麗520:破解化妝品謠言正當時
5月20日,坊間頗具浪漫色彩的一天,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辦的第26期“安安有約——食藥科普大講堂活動”在廣州舉行,化妝品專家蔣麗剛《破解化妝品謠言》的專題講座也如期開講。 2019-05-27 09:55科普大講堂
2019-04-28 15:07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33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京)字082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3089號 京ICP備17013160號-1
《中國醫藥報》社有限公司 中國食品藥品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