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效果明顯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提醒消費者:要科學、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廣告和宣傳,凡聲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一律不要購買。”近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的這條消費提示在微信朋友圈幾乎刷屏。
中國醫藥報記者 安慧娟 報道 近年來,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問題已成為社會一大頑疾,給公眾健康帶來風險,對產業發展帶來影響。為規范食品、保健食品宣傳營銷行為,去年7月,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聯合向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亮劍”,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經過半年多的積極推進,該專項整治行動已在社會上打出聲勢,取得了顯著效果,為群眾飲食消費擰緊了“安全閥”。
圖為3月13日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市場監管局在金壇廣場
舉行以“品質消費 美好生活”為主題的“3·15”宣傳活動,向群眾宣傳講解保健食品安全知識/攝影 沈玉珊
非法會銷危害大
記者經采訪調查發現,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的主要形式之一是非法會議營銷。據悉,這種非法會議營銷的形式大致分為四部分——講養生、推功能、談心得、發禮品,而老年人則是這種營銷形式的最大目標群體。
針對老年人渴望健康、懼怕疾病、情感孤獨、從眾消費等特點,營銷人員會先從拉攏老年人做健身操或講解養生知識開始,逐步講到產品功效,再由一兩位“體驗者”談心得,一步步獲得老年人的信任。最后還會送一些小禮品,使消費者獲得一定的滿足感。一位參加過會銷活動的老年人對記者說:“去了可以一起做操,聽養生講座,跟人聊聊天,還能領禮品,大米、掛面、雞蛋都有。不然,閑著也是閑著。”這是大多數老年人的真實心態,同時也反映出他們的安全意識明顯不足,并沒有認識到非法會銷的危害。
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秘書長劉學聰告訴記者,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會銷有4個特點:首先,在營銷過程中,違法夸大產品功能、功效,甚至很多產品是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誤導消費者購買使用;其次,違法企業用遠高于產品本身價值的價格銷售,使消費者利益受損;第三,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地方銷售食品,進出貨物臺賬不清;第四,有些銷售活動帶有強迫、要挾性質。因此,廣大消費者尤其是老年群體要特別警惕非法會銷行為,要理性參與、理性消費。
違法廣告“貓膩”多
除了非法會銷,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的另一種主要形式是違法廣告。據了解,違法廣告是一些不法商家通過電視、網絡等渠道發布的,廣告內容涉及不科學的功能聲稱、擴大宣傳治愈率或有效率、以患者名義或形象做功效證明等,欺騙誤導消費者,嚴重危害公眾飲食用藥安全。
值得關注的是,去年12月,國家食藥監總局通告的10起關于保健食品虛假宣傳的違法廣告中,無一例外地都存在超范圍功能聲稱問題。如,聲稱“30天完美變形,服用7天可減體重2~4斤”,聲稱“孢子粉多糖有效率達90%以上,抑制癌細胞擴散率達89.3%”等。
“超范圍功能聲稱是保健食品發展面臨的大問題。”多位業內專家如是強調。去年4月底,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指出,要規范功能聲稱管理,強化功能聲稱科學依據審查;功能聲稱應當具有充足科學依據和判定標準,原則上,保健食品功能聲稱應經人體食用驗證;根據科學共識、科學依據充足程度和人體食用驗證情況,在功能聲稱用語中增加描述性的限制性用語,科學引導消費;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宣稱產品功效。
鑒于此,消費者應特別警惕涉及功能聲稱的各種食品廣告,必要時可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咨詢。
專項整治力度強
針對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問題,去年7月,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安部、商務部、國家食藥監總局等9部門聯合發布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在全國范圍內部署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整治工作,旨在加強對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和進口單位履行主體責任的監管,嚴厲打擊違規營銷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推動各地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強化企業守法誠信意識,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經營環境,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消費安全。
整治工作主要針對四類違法行為:一是治理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的食品、保健食品和進口食品;二是治理產品的標簽虛假標識聲稱;三是治理利用網絡、會議、電視購物、直銷、電話等方式違法營銷宣傳、欺詐銷售;四是治理未經審查發布保健食品廣告和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整治對象包括食品、保健食品的生產、經營、進口單位,第三方平臺經營者和相關方,以及廣告發布單位,覆蓋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銷售所有環節。
在今年1月召開的全國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案件查辦工作推進會上,記者了解到,截至去年年底,全國已檢查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87萬家,查處違法案件1.2萬余件,涉案貨值3.6億元。
科學理性不盲目
通過專項整治以及科普宣傳,目前很多消費者對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的警惕性有所提高,但對于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依然認知不足。有些消費者認為“保健食品不能亂買,食品卻無所謂”。殊不知,一些不法商家正是利用消費者的這一心理,在銷售活動中狡猾地聲稱“我們賣的是食品,不是保健食品,您可放心購買”。
針對這一現象,近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消費提示,進一步提醒消費者科學理性選購食品和保健食品,防范欺詐和虛假宣傳違法違規行為,做到“一看、二查、三辨”。一看銷售場所資質,消費者應到證照齊全的正規場所購買產品,特別要注意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通過網絡、會議、電視、直銷和電話等方式購買產品,也應先行確認資質信息。二查外包裝和說明書。仔細查看外包裝標簽標識產品相關信息,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標簽上沒有食品生產許可證號的預包裝食品;不購買標簽或說明書中提及可以預防疾病、有治療功能的產品;不購買標簽上沒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但聲稱是保健食品的產品。三辨廣告和宣傳內容。科學、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的廣告和宣傳,凡聲稱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一律不要購買;保健食品廣告中未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的,一律不要購買;不要盲目參加任何以產品銷售為目的的知識講座、專家報告會等。
“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治理更須社會共治。”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保健食品和新食品原料審評專家李可基呼吁,在相關部門加強監管的同時,食品生產經營者一定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消費者也要不斷增強消費安全意識,提升辨別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的能力。
(責任編輯:郭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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