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通過《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
本報上海訊 (記者徐琪忠) 近日,通過各方近兩年的努力,在廣泛征求社會各方意見基礎上,《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經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三次聽取全體市人大代表意見后,經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
《條例》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在上海市現行《實施辦法》的基礎上,從六章擴展為八章,保留“總則”“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五章;調整一章,將“一般規定”更名為“食品生產經營”;增加“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置”兩章。條文數量,從62條增加到115條,其中,全新條文53條,修改條文55條,修訂幅度達93.8%。內容上,補充細化了市場準入的一般規定、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食用農產品監管、網絡食品經營要求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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