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推進基層監管所標準化建設 基礎設施達到“十有”標準
本報安徽訊 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是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第一道防線”,是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真正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來,宿州市突出改革創新和問題導向,以實施分鄉設所為契機,以打造“機構設置科學化、隊伍建設專業化、經費保障全額化、基礎設施標準化、內部管理制度化、依法行政規范化、宣傳培訓經常化、檢驗檢測陽光化、日常監管網格化”的基層監管所為目標,強力推進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標準化建設。
宿州市堅持“統一、規范、科學、合法”和“方便群眾、利于監管”的原則,新增了39個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達到了全市104個鄉鎮(街道)均設有基層監管所的目標,健全了三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同時,明確隸屬關系,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統一作為縣(區)食藥監管局派出機構,以縣(區)食藥監管局管理為主,同時服從鄉鎮政府對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整體部署和工作協調;明確機構規格,將其統一確定為副科級建制。
該市結合轄區面積、行政相對人、監管任務差異,統一核定基層監管編制。全市核定基層監管所編制771人,占縣鄉兩級總編制的75%,平均每個監管所編制8人,力量配置更加科學合理。采取抽調老所所長到新建所任職、機關股長轉任所長、提拔新所長及掛職鍛煉等方式,選強配齊新建監管所所長。對空缺的編制,該市今年又通過公務員招錄計劃,招考了86名食品藥品相關專業人員,全部用于充實一線監管執法隊伍。同時,采取以會代訓、專家講座、師徒結對、典型引導等方式,多渠道、多層次開展培訓。該市要求新建所堅持邊組建、邊培訓、邊開展工作,著力打造一支會監管、會稽查、會檢測的職業化、專業化的基層監管隊伍。
宿州市開展了“基層監管制度建設年”活動,出臺基層監管相關工作制度,明確了基層監管所主要職責、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窗口服務規范,建立了各環節監督檢查規程、快檢室管理制度、投訴舉報工作制度等一整套制度。同時,加強基層所“兩室一廳”建設,各基層所均建有面積充足、標準統一的食品快檢室、投訴舉報工作辦公室、綜合服務大廳。該市統籌基層所建設經費和執法裝備投入,劃撥、調劑了39個新建所的辦公用房,增加執法車輛40余臺,使其基礎設施達到“十有”標準:有一處150平方米以上的辦公場所、一套快檢設備、一臺執法車輛、一部投訴電話、一臺傳真打印機、一臺復印機、一臺攝像機、一部照相機、一套辦公設備、一個固定的宣傳欄。
(責任編輯:)
右鍵點擊另存二維碼!
?2017中國食品藥品網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3089號 京ICP備17013160號-1
《中國醫藥報》社有限公司 中國食品藥品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