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慶后代表劍指跨境電商銷售嬰幼兒乳粉——消除監管空白刻不容緩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宗慶后對加強嬰幼兒乳粉跨境電子商務監管,提交了一份建議,指出目前電子商務模式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存在諸多食品安全隱患,希望國家相關部門加強對跨境電商渠道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監督檢驗。
跨境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型的貿易方式,具有降低交易成本、減少中間環節的特點,為消費者帶來了方便和價格上的實惠,因而在近年來得到了迅速發展。據統計,在諸多跨境電子商務經營的產品中,母嬰類產品排名第一,而嬰幼兒配方乳粉又是其中炙手可熱的暢銷品。
據了解,自2008年起至今,中國嬰幼兒配方乳粉市場保持著高速增長,復合年均增長率超過10%。2015年中國嬰幼兒配方乳粉國內產量約70萬噸,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為18萬噸,加起來國內嬰幼兒配方乳粉市場規模約為900億元人民幣。據第三方調查機構調查顯示:目前,嬰幼兒配方乳粉市場銷售份額為:24%來自現代商超渠道,46%來自母嬰店渠道,30%來自于電子商務渠道。
宗慶后表示,目前跨境電子商務模式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存在著很多問題,嚴重損害中國消費者的利益,危害著嬰幼兒的身體健康發育。首先,產品多處不符合中國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隱患嚴重。據第三方調查機構對國內網絡平臺銷售量排名前20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簽展示的信息進行查驗,發現很多品牌產品不符合中國強制性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主要包括:1~3段產品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脂肪、維生素A、硒、蛋白質含量均低于國標要求;有的產品未添加泛酸、生物素、錳、銅、硒、鈣、亞麻酸、鈉;甚至有的1~3段產品均未添加生物素和礦物質,2~3段產品未添加維生素K;有的鐵含量超出國標要求。
其次是產品標簽標示混亂,違反國家相關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3年第133號公告規定:所有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標簽必須用中文印制在最小銷售單元上,以確保標簽信息清晰易讀、不易被篡改。但跨境電商渠道許多產品均不符合該要求。此外,所售產品普遍缺少沖調提示的照片,銷售網站所示沖調方式多為淘寶店家自行制作。部分產品原產國為非英語國家,標簽語言更不易懂;相應的貯存條件也難以識別。這些都是與產品使用安全相關的重要提示信息,在國家強制性食品安全標準中均有相應要求。部分奶粉標簽中沒有“遵醫囑”和“對牛奶蛋白過敏”的等提示性信息。這些不符合國家強制性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對嬰幼兒這一脆弱的群體極易造成潛在的食品安全風險。
第三,“多無產品”致使消費者權益無保障。通過跨境電商渠道進口的許多嬰幼兒配方乳粉屬于“多無產品”:產品質量無檢測報告;無售后服務;產品質量無保障;出現問題不可追溯,無處投訴;消費者利益無法得到保障。如:美國某知名嬰兒乳粉品牌于2010年9月22日在其網站上宣布,主動召回500萬罐某品牌嬰兒奶粉,因為該品牌旗下的一個生產車間可能存在甲蟲污染,導致產品不符合質量標準。但被召回的產品僅在美國及拉美一些國家,中國等其他國家的正當銷售渠道并無銷售受污染的產品,不在召回范圍之內。該事件導致通過海外代購該批次問題產品的中國消費者無法召回。有的消費者通過跨境電商買回奶粉后,嬰兒吃了出現不良反應卻投訴無門。
第四,嚴重沖擊嬰幼兒乳粉的正常生產經營,對實體經濟發展不利。跨境電商與一般貿易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存在著很大差別。如:通過一般貿易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需要滿足下列要求:其海外生產廠家需在認監委進行注冊,國內進口企業進行大宗農產品備案,產品符合相關國標,產品中文標簽直接印刷在最小包裝上,每批產品提供原產國政府簽發的衛生證書和全項目檢測報告,產品征收關稅、增值稅、銷售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等。而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進入國內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不用符合相關國標,對營養素水平不作要求,僅征收10%行郵稅(由消費者承擔),且對50元以內稅費免稅;更無需經檢驗檢疫機構檢測等。
宗慶后建議,為維護正常的乳制品經營秩序,消除企業進口和食品安全問題的不穩定因素,建議盡快完善跨境電子商務乳制品標準體系,并加大監管力度。對于跨境電商渠道進口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必須取得相關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書,并在有關部門備案??缇畴娚添氃趪艺J監委進行注冊或備案,產品需符合中國相關國標,產品中文標簽直接印刷在最小包裝上,每批產品提供原產國政府簽發的衛生證書和全項目檢測報告。建議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要求跨境電商進行如實申報,并繳納相應稅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進口稅稅額50元以下免稅,以奶粉的完稅價格為200元/千克為例,稅率為10%,也就是說2.5公斤以下的奶粉(2罐900g奶粉)免稅,超過2.5公斤的奶粉應按章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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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銷售4模式
目前,電子商務模式大致分為四種:一是網購保稅+國內交易平臺模式(境內B2C)??缇畴娚探洜I者經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城市的保稅區批量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通過國內電商平臺(或與國內電商平臺關聯的、主要面對國內消費者的境外電商平臺)銷售。例如京東全球購采用此模式。二是消費者在合法正規設立的境外貿易商電子商務交易平臺購買嬰幼兒配方乳粉(境外B2C),形成訂單后直接郵寄給境內消費者的模式。例如海外亞馬遜網站銷售境外生產食品屬于此模式。三是個人通過不同途徑在國內注冊的互聯網交易平臺上銷售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境內跨境電商),通過國內電商平臺銷售的模式。例如淘寶上很多個人或公司賣家在淘寶平臺上銷售進口食品采用了此模式。四是境外的個體商家、個人買手通過境外的電商交易平臺或其他方式形成訂單,直接郵寄商品給國內消費者的模式(境外跨境電商)。例如eBay平臺上個體賣家的銷售模式。需要說明的是在此類別中,除eBay外,還有特別針對中國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而成立的跨境電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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