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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承德委員:讓藥師有位有為
本報訊 記者劉云濤報道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臺港澳合作交流中心原主任王承德有兩份提案遞交——《中國藥師法立法工作迫在眉睫》、《我國藥師的作用亟待發揮》。他表示,有關藥師的作用發揮問題是一個亟待解決的老問題。
王承德委員告訴記者,目前我國醫療機構和社會藥房中的藥師作用都沒有發揮出來。在醫院,藥師分為調劑藥師和臨床藥師,由于存在嚴重的重醫輕藥現象,藥師的作用被嚴重忽視。調劑藥師在不合理處方干預工作上常常得不到認可,這就使我國醫療機構中不合理用藥現象普遍存在。臨床藥師地位也比較尷尬,盡管臨床藥師藥物知識的掌握比醫師更有優勢,但是其用藥建議很難為臨床醫生采納,臨床藥物監護意見往往被當作臨床醫生的醫療行為被忽視。而在藥店,藥師的作用等同于售貨員,執業行為缺乏規范,同時由于受到商業因素的影響,在保證合理用藥方面的作用沒有被發揮。
王承德委員表示,我國藥師缺乏社會認同感。為了改變目前藥師地位尷尬不能作為的困境,應加快我國藥師法立法工作的步伐,以法律形式明確我國藥師的法律地位、職責、權利和義務,并依法加強對藥師的管理。
2009年,國務院下發的《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明確提出藥事服務費的概念。2013年的世界藥學大會明確提出:“沒有付費的藥學服務不可以持續。”因此,王承德委員還建議,盡快落實藥師服務費,充分體現藥師勞動的技術價值和藥師執業的社會價值。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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