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四個創新” 確保“四個最嚴”落到實處
5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切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嚴把從農田到餐桌、從實驗室到醫院的每一道防線”。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系統為確保“四個最嚴”的要求落到實處,將堅持“四個創新”,統籌兼顧各項工作,保障邊疆少數民族地區人民群眾的飲食用藥安全。
創新監管理念,努力構建社會共治格局。食品藥品監管是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內容,推進食品藥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關鍵是發揮各級政府主導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參與,形成政府、企業、社會“三位一體”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格局。各職能部門緊密配合、有序參與、協調聯動,使職能協同力成為社會共治的引導力,以最大的理性和合作增強社會共治。通過采取輿論宣傳、有獎舉報、群眾監督、加大查處力度等多種形式,形成齊抓共管、社會共治的監管格局。
創新監管體制,建立健全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我們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著力推進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著力推進食品藥品監管依法行政,著力提升食品藥品監管能力建設,著力加強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形成并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的監管體制,優化監管模式,處理好統籌監管和重點監管的關系、激勵措施和追責問責的關系、日常監管和集中執法的關系,推進食品藥品安全內蒙古建設。當前,最關鍵問題是積極推進盟市、旗縣機構改革、職能整合盡早到位,充實和強化基層監管執法力量,建立一支“勇于擔當、嚴于律己、敢于負責、嚴謹細致”的監管隊伍,采取有力措施,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打通“最后一公里”,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創新監管方法,切實提高監管效能水平。根據新形勢、新要求、新特點,我們要建立健全動態監管體系,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不斷強化市場監管、公共服務職能。在監管方法上,由事后查處、被動監管向主動排查、預防為主轉變;由終端監管向關口前移、全過程、全鏈條監管轉變;由分散監管向系統監管轉變。進一步強化基層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培訓,延伸監管觸角,擴大監管范圍,消除監管盲區、死角。目前,我區的食品藥品安全應急指揮視頻會議系統正在建設,藥品生產企業、乳粉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園區、集貿市場正在進行試點建設,藥品流通企業已經基本實現電子監管,大型餐飲企業和超市全部實現了后廚和銷售場所的實時監控。
創新監管制度,不斷構建完善新的體制機制。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必須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當前,要進一步建立完善地方立法和地方性食品安全標準,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食品藥品監管制度,形成依法辦事的運行模式,提高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加快“四品一械”監管制度的廢、改、立進度,堵塞法規制度漏洞。堅持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執法,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產品的執法力度,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針對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的實際,已制定出臺《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同時加快《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管理辦法》、《畜禽屠宰管理辦法》、《保健食品監督管理辦法》、《小飯桌餐飲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餐廚廢棄物及廢棄油脂處理辦法》、《農村牧區集體用餐管理辦法》等食品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建設工作,切實堵塞監管漏洞。通過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使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切實得到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狀況切實得到改善和提升。
(作者系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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