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總局通報化妝品監督抽檢結果 祛痘抗粉刺等產品檢出抗生素
國家總局通報化妝品監督抽檢結果 祛痘抗粉刺等產品檢出抗生素
本報訊 記者李雪墨報道 為提高化妝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近期組織對宣稱祛痘、抗粉刺和美白、祛斑類化妝品進行國家監督抽檢,抽驗結果表明,標示為“契爾氏雪鹽止痘祛印膏”等6批產品檢出甲硝唑等禁用物質。
據了解,禁用物質是指不能作為化妝品生產原料即組分添加到化妝品中的物質。如果技術上無法避免禁用物質作為雜質帶入化妝品時,則化妝品成品必須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和《化妝品衛生規范》對化妝品的一般要求,即在正常及合理的、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不得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由于抗生素類藥物屬于處方藥物,在化妝品中添加抗生素屬于違法添加行為。
國家總局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化妝品時,一定要到正規商場、化妝品專柜、連鎖超市等正規渠道購買化妝品。不要過于看重化妝品短期功效,雖然在幾天內得到迅速“改善”,但很可能導致嚴重皮膚病。消費者要警惕產品“快速見效”等夸張宣傳用語等情況。要注意識別產品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生產廠家和地址、生產衛生許可證編碼等。
國家總局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督促行政區域內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含網售)立即對通報的不合格產品下架并停止銷售。要對廣州市雅蘭絲化妝品有限公司、廣州東方凱萊化妝品有限公司涉嫌無證生產行為及其生產的全部產品依法嚴厲查處。要追查制售假冒偽劣化妝品的黑窩點,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門查處,保障消費者化妝品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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