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政策實質性調整 摒棄唯低價是取傾向 省級藥品招標悄然轉型
日前,從北京市“兩會”傳出消息,北京市擬在本年度推進藥品流通領域藥品改革,探索通過集團或醫保等方式采購藥品。這是進入2013年以來,繼廣東省傳出藥品招標采購擬建第三方交易平臺之后,又一對傳統藥品招標方式進行改革的省份。
在傳統藥品招標采購模式逐步轉型之時,一向嚴苛的基本藥物招標也有所轉變。消息人士稱,衛生部將允許對新基本藥物采用分類采購的方式,不全部使用雙信封。
“統一”不再
1月26日,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舉行了第三場新聞發布會。面對眾多媒體,北京市發改委委員、市醫改辦主任韓曉芳表示,醫療機構集體團購相當于批發,可有效降低藥品價格;同時醫保部門也將接管藥品、耗材的采購。
業內人士認為,較之衛生部門主導,由醫保接手藥品和耗材招標,無論是在招標形式上,還是議價動力上都“前進了一大步”。對企業來說,此舉也意味著北京市此前計劃的非基本藥物采購與基本藥物采購“上下聯動”方式最終被廢除。
幾天前,廣東省衛生部門人士稱,擬建立第三方交易平臺進行藥品招標。其大體構想是,在政府限價基礎上,各種藥品均可進入,只要符合GMP,制藥企業均可與醫療機構或地區聯合體去談,“類似于股票交易,買方賣方、雙方出價”。消息一經傳出,廣受業內好評。
而基本藥物集采實際上也在改變。說到基本藥物招標,必然會提及“安徽模式”。2010年9月1日,安徽省率先實施基本藥物招標,采用了“雙信封、量價掛鉤、單一貨源、最低價中標”為主要特點的招標方式,極大降低了藥品價格;2010年1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建立和規范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機制的指導意見》(俗稱56號文),建議在全國范圍內對基本藥物采購推廣“安徽模式”。
“安徽模式”一面世就備受爭議。有專家認為,“安徽模式”中技術標并沒有拉開質量層次,商務標中的“最低價者中標”將導致“劣幣驅逐良幣”,危及藥品質量以及百姓用藥安全。
在爭議聲中,上海和重慶選擇“不走尋常路”。上海市直接放棄“安徽模式”中先評技術標、再評商務標的做法,轉而采取綜合評議法,把技術標成績帶入商務標。不僅如此,上海對基本藥物實施質量分層,細分至專利、原研、單獨定價、優質優價和GMP認證產品等,不再強調實施“量價掛鉤、單一貨源”。統計數據顯示,上海市中標的基本藥物包含了哈藥集團、華北制藥、廣藥白云山、北京同仁堂等國內諸多品牌藥品,涉及“三資”藥品數量也達60多個品種、150多個品規。而重慶市則直接采用藥品交易所交易模式,醫療機構與基本藥物企業利用藥交所平臺直接進行價格談判和藥品采購。
在高層對上海、重慶基本藥物招標持保留態度之時,安徽省也對基本藥物目錄及原有招標方法進行了兩次調整:先是于2011年8月底公布了中心衛生院增配藥品目錄,增配藥品多達5400余種,為外資藥和高價藥放行;之后于2012年10月22日正式公布《安徽省縣級公立醫院藥品(含高值醫用耗材)集中招標采購辦法》,將“雙信封”進行重大調整,即“信封一”技術標60%的得分將帶入“信封二”商務標。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于明德認為,新方案將有利于注重質量的企業中標。
記者于近期也得到消息,衛生部藥政部門已經在內部會議上建議,對新基本藥物采購不完全使用雙信封制,而是采取分類采購方式,將基本藥物按獨家品種、短缺品種、充分競爭品種分類,不同類別用不同采購模式。“這說明基本藥物招標將從制度設計層面得到進一步完善。”消息靈通人士如是表示。
確保質量
面對如此多的改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指出,這是因為相關省份看到了原有藥品招標模式存在的弊病,或主動,或不得不進行糾偏。
以北京為例,韓曉芳直言,“醫保代表的是參保人員利益,在招標采購過程中控費動力更強。這也改變了過去衛生局既管醫院又管采購,很難保持中立的局面。”
廣東省改革的根本原因也基于衛生部門看到了傳統招標帶來的四個“不滿意”:招標后藥價依舊虛高,醫院不滿意、醫生不滿意、患者不滿意、藥商不滿意。而主管部門則“吃力不討好”。
上海在基本藥物招標上的特立獨行,則是充分意識到了藥品作為特殊商品所要考量的質量因素。中國醫藥工業科研開發促進會執行會長宋瑞霖曾這樣點評上海基本藥物招標:由質量、信譽與服務、價格三方面組成的評審標準比較客觀,不過分追求低價,注重成本效益,既符合市場需求也能滿足供給需求。后來,上海傳出將藥品招標采購權直接劃歸當地醫保部門,更是引來一片喝彩。
相形之下,安徽省的調整多少有些無奈和慘痛。“雙信封”導致價格虛低是業界對“安徽模式”的最大詬病。浙江省醫藥行業協會對安徽基本藥物招標曾經做過的一份調研顯示,安徽中標的863個品規,單價1元以下的占20.9%,5元以下的占66.9%,10元以下的占82%,有些中標價已低到無法補償原輔料及包裝成本。如:板藍根顆粒20袋/盒2.35元,復方丹參片60片/瓶0.95元,牛黃解毒片12片/板0.1元等,這些品種的中標價格僅為正常成本的三分之一。
2011年4月,“普藥大王”蜀中藥業被曝涉嫌虛假投料和低限投料,被責令停產整頓并上交中藥生產線的GMP證書。資料顯示,蜀中藥業在安徽共有22個品種以低價中標,上述調研報告中所提及的復方丹參片和牛黃解毒片均出自該企業。同年5月,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中國中藥協會等六大協會聯名上書國務院醫改辦,呼吁基本藥物招標“糾偏”。
2012年4月,央視又曝出膠囊“鉻超標事件”,蜀中藥業再次中槍,其生產的阿莫西林膠囊、諾氟沙星膠囊“榜上有名”。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最終通報中,全國共有254家藥企的669批次膠囊鉻超標,其中236家企業被立案調查,42家被停產整頓。中國制藥業聲譽再次遭受重創。
對此,有專家指出,無論是蜀中藥業個案還是“鉻超標膠囊事件”,除了企業缺乏責任心外,藥品招標采購政策不合理也是重要原因之一。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招標模式,成為行業和社會越來越急迫的呼聲。
2012年4月23日,安徽省衛生廳副廳長徐恒秋在第21屆中國醫藥企業營銷高峰論壇上,正面回應了公眾對“安徽模式”的五大質疑,并介紹了安徽省衛生部門對即將進行的公立醫院非基本藥物招標的基本設想。徐恒秋坦言,公立醫院非基本藥物招標不能完全采用“雙信封”辦法。安徽省將在廣泛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公立醫院基本藥物招標和非基本藥物招標的新形式,力爭在“雙信封”、“量價掛鉤、招采合一”等機制的設計上有較大突破。
市場主導
“2013年,新的藥品招標采購模式將不斷涌現。從已經出臺的省級大招標方案來看,采購規則多體現了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特殊品種將享受特殊招標政策,大企業、研發型企業中標優勢明顯。”廣發證券行業分析師張其立說。
對這些新出現的藥品招標模式,業內人士給予了積極評價。
2010年7月,衛生部、國家糾風辦、國家發改委等七部委聯合下發《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規范只要求進行以省為單位進行藥品招標采購,并沒有對其采購模式做出明確規定。有些地方的“模式”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偏差,廣東、北京等地的探索,是對原有招標模式的調整。“這種調整是正常的,從大方向看也是進步,很有意義。”該專家說。
常年關注藥品招標的業內人士耿鴻武預測,2013年的省級藥品集中招采中,政策將會出現若干變化,如市場機制作用加大。“政府既是方向指引者,也是原則和標準制定者和監督執行者,而不是主辦者。過分行政干預是對市場規律的踐踏。市場競爭的法則是優勝劣汰,‘質優’產品不是規定和招標弄出來的,而是競爭出來的。”耿鴻武說。
于明德也認為,以廣東省探索第三方交易平臺為例,首先體現的是地方政府簡政放權,政府不再全程參與藥品招標,而是還醫院一項最大的自主經營權——藥品、耗材的采購權。
不過,中國社科院經濟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鵬表示,藥品招標采購的目的之一是降低藥價,在沒有破除“以藥養醫”制度性根源的情況下,任何形式的招標采購對“降低藥價”的意義都不大。
他認為,政府如果擔心醫院用藥價格虛高,事實上可以采用兩種方式:一是控制好藥品的最高零售價;二是核定好醫保報銷價——藥品質量則交由藥監部門全力去抓——政府沒必要介入到醫療機構對藥品的集采當中去。至于是不是采用團購模式,則要看在現實采購中是否確有優勢和需要。如果事實證明其有優勢和需要,市場則會自動選擇。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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