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局出臺《關于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實施意見》
為建立健全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影響社會穩定的涉及食品藥品監管方面的不穩定因素,近日,江蘇省鎮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了《關于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實施意見》。
《意見》要求,對于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環節的行政許可條件發生變化有可能導致的群體性事件,涉及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環節的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可能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等重大事項,應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決策,預防在先、統籌兼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誰主管誰評估、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根據重大事項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等四個要素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同時,按照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聯的密切程度和社會穩定的風險程度劃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分為一般評估和重點評估,其中,對于重點評估,將由評估責任主體牽頭成立評估工作小組,按照“確定評估項目、開展風險評估、認真分析預測、上報評估報告、落實維穩措施、跟蹤評估事項”等程序,由專人具體組織實施評估工作。
《意見》明確,將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執行情況列入對各單位、各部門維穩信訪工作年度考核內容,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應評估而未評估或在評估過程中弄虛作假、社會穩定風險化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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