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臺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實施意見
據中國醫藥報重慶訊 記者韋紅建報道 近日,重慶市人民政府出臺《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改革的四項主要任務,就改革工作作出部署。
《意見》提出,整合監管職責和機構,將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市質監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市工商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市衛生局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職責進行整合,重新組建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機構規格為正廳局級。
整合監管執法隊伍和技術資源。市工商局、市質監局有關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的編制、人員及相關經費相應劃轉。市工商局的食品快速檢測設備,市質監局涉及食品安全的檢驗檢測機構、編制、人員、裝備及經費相應劃轉。區縣有關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檢驗檢測的機構、編制、人員、裝備及相關經費,對應市級劃轉。食品藥品監管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健全基層管理體系。根據行政區域幅員面積、人口及監管對象數量,在鄉鎮(街道)設立片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為區縣食品藥品監管分局的派出機構,主要負責食品藥品安全法制宣傳、日常巡查、信息報告、突發事件前期處置和農村家宴備案管理等。
落實食品藥品監管責任。全市各級政府要對本地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建立覆蓋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最嚴格的監管制度,全面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整體水平。各級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加強綜合協調、監督指導和考核評價,構建政府、企業、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監管局面。全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建立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制,強化監管執法檢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嚴密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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