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局印發<br>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辦法
據SFDA網站訊 為建立健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范對食品安全管理員的管理,提高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印發了《江蘇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辦法(試行)》,于2012年8月6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明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是指由餐飲服務提供者配備,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質,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式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管理員分為專職(一級)、兼職(二級)兩類。
《辦法》規定,大型以上餐館(含大型餐館)、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餐飲連鎖企業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及承擔重大活動接待任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設置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并至少配備1名專職(一級)食品安全管理員。同時明確,食品安全管理員不得在2個以上(含2個)餐飲服務單位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辦法》要求,食品安全管理員的培訓由縣級以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實施。應當每年至少參加1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培訓記錄應記入《培訓證書》,每年繼續教育培訓時間應當不少于40學時。
《辦法》還首次設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員日常考核扣分制,扣分情況記入《培訓證書》,12個月內累計扣滿12分的,按新上崗人員要求重新參加培訓和考核。其中,對食品安全管理員不按要求向監管部門報告本單位違法行為整改情況和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不按要求報告的,一次扣12分。對12個月內連續3次被不同餐飲服務提供者因履行職責不到位而解聘的食品安全管理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將注銷其食品安全管理員資質。
《辦法》的施行將進一步規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提高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自律意識,有利于加強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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