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全面推進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規范化
監管與責任同步 應急與預防并舉
據中國醫藥報湖北訊 通訊員梁莉莉 吳湘華報道 湖北省鄂州市把水產品安全監管作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推進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堅持監管與責任同步,應急與預防并舉,使水產品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有了明顯提高,實現了“從池塘到餐桌”全程質量控制。近年來全市沒有發生一起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了水產品質量安全,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鄂州市地處湖北省東部、長江中游南岸,是著名武昌魚的故鄉,素稱“百湖之市”,擁有總面積達42萬畝的全國十大名湖之一——梁子湖。現有水域面積65.06萬畝,占全市總面積的28.8%。近幾年來,鄂州市認真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加強生態養殖和健康養殖無公害監管”為抓手,充分利用良好的生態資源,發揮水產品特色優勢,強化養殖業執法和質量安全監管,從建立和完善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入手,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構建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鏈”,成立了市、區兩級水產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并把水產品安全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目標考核,市政府與各區及市相關職能部門、各區政府與所轄鄉鎮及區相關職能部門、鄉鎮政府與各行政村層層簽訂了水產品質量安全責任狀,水產品養殖加工經營者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構建了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細化和量化了監管工作目標,落實了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同時,鄂州市廣泛進行社會宣傳活動,營造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氛圍。近年來,全市共舉辦水產品質量安全培訓班400余期,培訓漁民達6萬余人次,發放各類宣傳資料7萬余份,廣大漁民水產品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夯實了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基礎。
在監管工作中,鄂州市前移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關口,嚴格推行國家有關水質、飼料、用藥以及產地環境等方面的標準,從源頭上控制和杜絕水產及其制品的藥物殘留、細菌、重金屬等含量超標現象。積極開展無公害水產品產地認證和產品認證,全市共有8家養殖場順利通過水產品無公害產地認證,面積達25萬畝。在加快無公害水產品建設的同時,促進水產品安全監管上了新臺階。
鄂州市水產部門認真履行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不斷加大依法監管和專項整治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生產、加工、經營等行為,提高了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公信力。對水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監管要求不放松、節假日重點整治不放松、平時監管不放松,做到例行監測與監督檢查、日常監管與專項檢測“兩結合”。同時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社會監督網建設,聘任了27名鄉鎮水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和25名漁業村水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員,還發揮12315和農技110網絡優勢,擴大了社會監督覆蓋面。據統計,近年來,鄂州市組織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檢查60余次,共查處水產品質量安全案件25起,收繳假冒及過期魚藥5件,整頓生產、加工企業460家(次),指導規范水產業生產、加工、經營行為200余次,切實維護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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