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鄂州市長港釀酒廠飛行檢查警示函
12月3日,鄂州市食藥監局官網發布食品生產企業飛行檢查警示函。
鄂州市長港釀酒廠:
2018年12月3日,鄂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相關監管人員組成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對你公司企業資質、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管理、生產過程控制、從業人員管理等12個方面情況進行了飛行檢查?,F將此次飛行檢查中發現的你公司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生產環境條件
?。ㄒ唬┥a車間衛生欠整潔,包裝庫漏雨。不符合GB 14881中6.2.1款關于廠房內各項設施應保持清潔,出現問題及時維修或更新的要求。
?。ǘ┸囬g進出口處無擋鼠板。不符合GB 14881中6.4.2條款關于生產車間及倉庫應采取有效措施(如紗簾、紗網、防鼠板、防蠅燈、風幕等),防止鼠類昆蟲等侵入的要求。
四、貯存及交付控制
(一)原料庫物品未按規定分類分區存放,并存放有工業用鹽。不符合GB14881中5.1.8.3條款中關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應依據性質的不同分設貯存場所、或分區域碼放,并有明確標識,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你公司未提出異議。鄂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檢查組已將檢查情況現場反饋鄂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你公司要積極配合監管人員的調查處置,針對查出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鄂城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8年12月31日前要將你公司整改及查處情況報告鄂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適時向社會公開。
鄂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3日
日期:2018-12-07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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