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集中對全省農村藥品質量實施評價性抽驗
- 作者:衛躍川
- 來源:中國醫藥報
- 2014-09-06 07:36
摸清基層底數 獲取真實信息
河南集中對全省農村地區藥品質量實施評價性抽驗
據中國醫藥報河南訊 記者衛躍川報道 7月13日,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從全系統調集的80名執法人員分20個組,奔赴全省各地對農村藥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實施集中抽驗。這是該局為了解農村藥品質量真實狀況,進行藥品抽驗機制改革的又一創新舉措。
河南是農業大省,廣大農村地區的藥品質量,直接關系到全省人民的用藥安全。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對近年來的藥品抽驗工作進行分析研究時發現,2004年全省完成藥品評價性抽驗8316批,其中不合格329批,不合格率為4%。而今年1月至5月,全省完成“兩網”建設、重點地區、醫療機構制劑等專項抽驗的7030批中,不合格有48批,不合格率僅為0.68%。藥品抽驗合格率的顯著提高,是否反映出全省藥品質量也顯著提高?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經過調研發現,有的單位為節約抽驗費用,或者圖省事省時,只對交通條件好、便于抽驗的行政相對人進行抽驗,致使現行的評價性抽驗存在抽驗分布不合理、以點帶面、以偏概全的問題。為摸清農村藥品質量狀況,檢驗“兩網”建設成效,為農村藥品監管提供決策依據,該局決定從7月13日至31日,集中進行全省農村藥品質量評價性抽驗。
這次集中評價性抽驗采取省局統一組織、交叉抽驗、轄區回避的方式予以實施。該局明確規定,所轄20個以上鄉鎮的縣至少抽驗不相鄰的3個鄉鎮,每個鄉鎮至少抽驗不相鄰的2個行政村;鄉鎮衛生院、村診所(個體診所)、鄉及鄉以下藥品零售連鎖門店和單體藥店按1誜2誜2的批次進行抽驗;同一個縣,抽取同一廠家生產的同品種不超過2批;抽到的樣品由各抽驗組所在的市藥檢所,依據現行版國家藥品質量標準進行檢驗。工作結束后,在各市藥檢所匯總結果、形成報告的基礎上,由省局稽查局會同省藥檢所寫出分析報告。
為確保抽驗結果的真實、公正,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為每位參加評價性抽驗的人員每天提供120元的食宿費,要求各組嚴格做到自行食宿;每天出發前隨機選定抽驗鄉鎮,抽到的樣品現場簽封裝箱,當天選定的鄉鎮當天完成。
據了解,按照計劃,此次農村藥品質量評價性抽驗總計5500批,將覆蓋河南109縣(市)的250余個鄉鎮、500余個行政村。該局將派出督查組對此項工作予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