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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藥監制定工作紀律 以制度規范GSP認證
據中國醫藥報山東訊 日前,山東省青島市藥監局為規范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工作,制定了認證工作紀律。
該局要求GSP認證檢查員客觀地反映現場檢查情況,如實記錄缺陷項目,公正評價認證企業;除認證工作必需的證據資料外,不得向被檢查單位索取與認證工作無關的其他技術資料,并對被檢查單位提供的各種資料負保密責任。該局還要求檢查員與藥監部門簽訂責任書,在認證工作期間自覺實踐廉政承諾。同時,申請認證企業不得向認證工作人員饋贈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其他物品。
該局強調,對違反紀律規定的藥品經營企業,藥監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GSP認證資格或撤銷其認證證書;對違反紀律的認證工作人員,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同時給予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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