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中全國藥品監管工作座談會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要始終堅持“嚴”字當頭,落實“監管工作一定要跟上”的要求,切實加強藥品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藥品安全是“產”出來的,也是“管”出來的。隨著“放管服”改革的不斷深化,藥品監管要不斷強化,須臾不能有絲毫的弱化、虛化、邊緣化。強化藥品監管,是對守法者的最大保護,對違法者的最大震懾,是深化藥品監管領域“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
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半p隨機、一公開”監管是市場監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創新,對于規范市場執法行為,減少監管中的重復、煩苛和自由裁量權,增強對市場主體的威懾力,都具有重要作用。要把這一監管方式作為藥品監管的基本工作機制,推動日常檢查全覆蓋,檢查結果全公開。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信用監管是規范市場秩序的“金鑰匙”。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要加快推進涉藥企業信息歸集共享,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讓市場主體“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李克強總理一再強調,只有管得好,才能放得開,也只有放得開、減下去,政府才有更多的精力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在放權的同時,事中事后監管這一手必須硬起來。在現場檢查方面,要聚焦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劑、植入類醫療器械等高風險產品,強調問題導向,注重風險發現、隱患排查和問題處置。在風險管理方面,要持續做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抽檢,完善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機制,加強風險研判,做好聚集性不良事件預警處置,形成風險發現、風險評估、風險處置和風險交流工作機制。
強化責任落實。一方面,要用“最嚴格的監管”,督促企業加強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強化全方位、全過程質量管理,履行產品全生命周期責任;要提高專項整治的針對性和靶向性,著力消除群眾面臨的現實風險,特別是在機構改革期間,要對違法違規行為和違法犯罪分子始終保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的高壓態勢,嚴防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另一方面,要用“最嚴肅的問責”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對監管不力、失職瀆職、徇私枉法的,對刁難企業和群眾的,要嚴肅追責問責。強化責任落實,必須強化監管能力提升。在要求企業遵守質量管理規范,建立質量保障體系的同時,完善監管部門自身的質量管理體系。加快職業化審評員和檢查員隊伍建設,加強檢驗、評價等技術支撐隊伍建設,加強執業藥師使用和管理,全面推進我國藥品監管專業隊伍的發展。
(責任編輯:苗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