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自2017年11月開始,組織公安、衛生和市場監管三部門開展了美容市場化妝品專項整治行動。筆者參與調查發現,目前,美容市場上存在的一些普遍性問題,亟須引起監管部門重視。
四類問題不容忽視
從三部門對南湖區186家美容場所的聯合檢查情況看,主要存在四類問題。
一是經營主體違規。檢查發現,南湖區美容美發店、足療保健店、洗浴中心等場所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化妝品現象比較普遍,有些甚至擅自搭售自制的或者進口化妝品。
二是質量存在隱患。上述場所中,不但存在過期化妝品,且存在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國產化妝品;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許可證號、批準文號格式不規范;進口化妝品缺少中文標識、標簽;部分美白和祛斑(痘)類化妝品鉛、汞等重金屬超標等。
三是證票難以追溯。上述場所大多未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假冒“名牌”化妝品現象嚴重;無進貨憑證,且貨源渠道五花八門。
四是推銷手段違法。虛假宣傳和夸大宣傳大量存在,更有商家利用“獨特礦物活性因子”“植物草本精華”“納米金”等概念誤導消費者,也有銷售人員一對一“洗腦”推銷等。
三大難題制約監管
筆者梳理發現,目前,在美容市場監管中,主要存在三個難題。
一是特殊經營渠道難以有效監管。在節假日、展銷會這些特殊時段經銷的化妝品,如出現問題產品,消費者維權時一般很難找到銷售者;在美容院、美發店等場所,由于采取的是一對一的“服務帶產品”的銷售方式,存在執法監管盲區。
二是進貨渠道混亂導致取證困難。美容院、美發店經銷的化妝品,進貨渠道復雜,且大都未建立完整的購銷臺賬和貨源企業檔案,給執法取證帶來難題。
三是監管體系較弱影響監管效能。在現有的監管體系下,尚未形成綜合性的、強大的監管體系和網絡。同時,作為化妝品安全監管法律體系核心的《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頒布于1989年,已難以適應當前化妝品監管工作的需要。
共享共治規范市場
針對上述問題,筆者建議,可通過加強綜合治理,共享共治,達到規范化妝品市場秩序和凈化市場環境的目的。
一是健全執法查處依據。建議相關職能部門從法律規章和技術規范的層面,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化妝品審評審批制度和運行機制,完善審批與檢測工作。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和進口化妝品準入、備案、管理和登記等制度,提高行業準入門檻,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二是注重宣傳教育引導。充分借助媒體、網絡、大型活動等宣傳平臺,普及化妝品消費知識和辨別技巧,進一步促進化妝品經營者提高依法誠信經營理念;及時發布化妝品消費警示,引導消費者理性、科學消費,不要輕信商家的虛假、夸大宣傳;無論是化妝品監管人員還是從業人員,都要加強專業知識學習和培訓,增強責任意識和風險防控意識,讓美麗事業不染瑕疵。
三是加強查處抽驗力度。加大化妝品領域違法行為的規范、查處力度,形成打擊化妝品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執法合力;在制定年度化妝品抽驗計劃時,把日常檢查中存在問題較多的化妝品和企業作為年度化妝品質量抽驗重點品種和重點單位,分別進行監督性抽驗和靶向性抽驗。
四是提升消費維權效能。積極鼓勵廣大消費者、新聞媒體、社會大眾參與到化妝品執法監督中來,形成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廣覆蓋的打擊化妝品違法行為網絡;根據化妝品網絡交易的特殊性,建立全國性的跨區域協助消費維權工作制度,提高化妝品消費維權效能。
(作者單位: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市場監管局)
(責任編輯:齊桂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