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推進遠程醫療服務
8月22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叢斌作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此前,該草案已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兩次審議。(《中國人大》全媒體記者于浩?李杰)
《中國人大》全媒體記者于浩 8月22日北京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由于發展和應用醫療衛生信息技術有利于擴大優質醫療衛生資源覆蓋面,滿足人民群眾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對此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在總則中明確國家鼓勵醫療衛生與信息技術融合發展;國家推進醫療衛生機構應用信息技術開展遠程診療、遠程影像診斷等遠程醫療服務,構建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國家加強醫學基礎科學研究,支持臨床醫學科學技術發展。
鑒于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代表、社會公眾提出應進一步增加“強基層”的內容,對此,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在總則明確國家合理規劃和配置醫療衛生資源,采取多種措施優先支持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發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整合區域內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資源,因地制宜建立醫療聯合體等協同聯動的醫療服務合作機制。國家建立醫療衛生人員定期到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從事醫療衛生工作制度。國家采取定向免費培養、對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措施,加強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國家完善對鄉村醫療衛生人員的養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