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面孔又“上榜” 鹿王制藥、華康藥業再上廣東省局抽檢不合格名單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 蔣紅瑜) 5月27日,廣東省藥品監管局在官網發布《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抽查檢驗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2期》指出,為加強藥品質量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根據2019年廣東省藥品抽檢計劃,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對全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進行了藥品質量抽查檢驗。記者查閱發現,在不合格名單中出現的諸如吉林市鹿王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鹿王制藥”)、山西華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康藥業”)等“面孔”,也曾出現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藥品不合格公告中。
記者在中國健康傳媒集團食品藥品輿情監測系統搜索“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抽查檢驗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2期”“吉林市鹿王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金馬藥業有限公司”等關鍵詞發現,該通告已經被多家權威媒體轉載。
標示為鹿王制藥的產品5次出現在不合格名單
2018年6月29日,國家藥監局官網發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13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18年第50號)》。該通告顯示,經青海省食品藥品檢驗所等6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吉林市鹿王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業生產的13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從該通告得知,經青海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吉林市鹿王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復方龍膽碳酸氫鈉片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崩解時限。
記者查閱國家藥監局官網得知,在2018年8月24日、2018年7月3日、2018年2月13日、2017年1月11日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發布的藥品不合格名單與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藥品名單中,都出現了標示為吉林市鹿王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
如原國家食藥監總局2017年1月11日發布的2016年第1期監督抽驗不合格藥品名單顯示,標示為吉林市鹿王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兒金丹片(生產批號為150401)抽檢不合格,抽驗不符合項為重量差異。
據原國家食藥監總局2018年2月13日發布的2017年第四季度藥品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藥品名單顯示,標示為吉林市鹿王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三寶膠囊(生產批號為160201)檢驗不合格,檢驗不符合項為裝量差異。
標示為華康藥業的產品亦曾上榜不合格名單
除了鹿王制藥之外,記者查閱發現,華康藥業的“身影”也多次出現在不合格藥品名單中。
2019年1月25日,國家藥監局官網發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30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2019年第2號)》。該通告顯示,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山西華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人參養榮丸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水分。
2018年1月12日,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發布《總局關于20批次藥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5號)》。該通告顯示,經廈門市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山西華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502的開胸順氣丸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水分。
據不完全統計,標示為華康藥業生產的產品7次上榜國家藥監部門發布的藥品不合格名單。
19個品種20批次不合格
通告顯示,2019年1月,廣東省共抽查檢驗9個藥品生產企業、50個藥品經營企業和7個醫療機構的66個品種共100批次藥品。
經核查確認,本期檢驗情況為:65個品種93批次經檢驗符合藥品標準規定,19個品種20批次經檢驗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主要不符合規定項目有性狀、水分、鑒別、裝量差異、重量差異、含量測定、溶出度、崩解時限、粒度等。
廣東省藥監局責成有關市市場監管局對檢驗不合格藥品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生產企業和被抽樣單位進行查處,并對這些藥品繼續進行跟蹤抽查檢驗。查處情況可在該省相關市場監管局網站上查詢。
藥品安全消費提示
廣東省藥監局提醒消費者:在合法正規的醫療機構、藥店等購買藥品并索取保存相關憑證;購買藥品時要注意查看外包裝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有效期、生產企業、批準文號等是否齊全,是否在有效期內;必要時,可登陸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www.nmpa.gov.cn/WS04/CL2042/)的基礎數據庫查詢核實藥品注冊相關信息;購買藥品后要按說明書標明的貯藏條件保存藥品,并按醫囑或用法用量服用藥品,特別注意說明書上的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等內容。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藥品安全監督工作,如購買到假冒偽劣或質量不合格藥品,請及時撥打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投訴電話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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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齊桂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