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穩步推進公職律師工作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 陸悅) 5月17日,國家藥監局印發《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職律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加強國家藥監局公職律師隊伍建設,規范公職律師管理,有效發揮公職律師的作用,提升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依法監管行政能力。
全面推進公職律師工作是國家藥監局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具體舉措之一,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的重要體現,也是推進藥品監管法治化的現實需求。國家藥監局成立后,在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公職律師管理工作的基礎上,結合司法部最新要求和藥品監管工作實際,出臺了《辦法》。
《辦法》明確了公職律師職責、權利和義務。公職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司法部頒發的公職律師證書,在國家藥監局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的機關公務員。職責包括:為行政決策、行政行為等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負責國家藥監局起草的藥品監管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初步審查;受所在司局或者公職律師管理辦公室指派,調查和處理相關法律事務;參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行政處罰案件審核、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公平競爭審查等工作。
《辦法》規定,國家藥監局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公職律師管理辦公室對公職律師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公職律師業務培訓和考核、檔案、表彰獎懲機制。在各司局間合理統籌調配公職律師。將公職律師參與決策過程、提出法律意見作為依法決策的重要程序,充分發揮公職律師作用。
目前,國家藥監局有公職律師22名。下一步,國家藥監局將按照《辦法》要求和司法部工作安排,對公職律師加強統籌管理,建設一支具備扎實法律理論基礎、精通法律實務、熟悉監管業務的公職律師隊伍,為我國藥品監管事業發展作出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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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齊桂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