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藥監局公布權責清單推進依單履職
為規范和完善部門權責清單,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近日,山東省藥監局公布《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權責清單通用目錄》(以下簡稱《清單》),為推進藥品監管依單履職提供了制度基礎。
據了解,山東省規范權責清單試點工作啟動以來,該局作為試點單位,迅速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專班,堅持全面、依法、客觀的原則,扎實推進試點工作。通過全面梳理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法律規范,依法確定了省市縣3級權責事項,經廣泛征求意見、多次論證、專題研討和集體研究,編制完成《清單》。
《清單》包括山東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其他行政權力、行政強制等7類共182個事項,實現了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兩單融合,省市縣3級行政權力事項名稱、編碼、類型、依據等要素基本統一。為強化履職盡責,《清單》細化了責任事項,圍繞事前定標準、事中管實施、事后抓指導監督等3個方面,根據事項類型確定了直接實施責任和指導監督責任,并依法明確了追責情形。
山東省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根據藥品監管法律規范制修訂情況對《清單》進行動態調整,以權責清單作為核心和基點,聚焦企業群眾需求,積極拓展應用形式和應用范圍,全面正確履行藥品監管職責。(記者 朱文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