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將開展醫療器械“清網”行動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通訊員 袁福國 記者 張皓亮)日前,從湖北省藥監局傳來消息,自4月起至11月,將在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醫療器械“清網”行動,重點查處利用網絡無證銷售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
湖北省藥監局明確重點查處以下四項問題:查處第三方平臺未經備案擅自為入駐企業提供醫療器械交易服務;未按規定配備相應的技術條件、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未按規定履行對入駐企業核實登記、阻止并報告入駐企業醫療器械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發布質量安全信息公告等義務;未建立并執行相關質量管理制度等行為。查處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線下”未取得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者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線上”未辦理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超出經營范圍銷售醫療器械以及未按照規定貯存和運輸醫療器械等行為。查處銷售未取得注冊證或者備案憑證等非法醫療器械產品;產品標簽說明書與注冊信息不符等行為。查處 “線上”展示的企業及產品信息與“線下”許可(備案)及注冊(備 案)信息不一致、展示虛假企業及產品信息以及未按規定在網站首頁以及產品頁面顯著位置展示企業許可(備案)和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備案)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
湖北省藥監局要求,要加強對第三方平臺和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的法律知識培訓,提高企業的守法誠信意識,嚴格履行法定義務,切實落實企業責任。對未按要求開展自查整改以及未參加法律知識培訓的第三方平臺、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要加大監測和監督檢查力度,約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查處;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第三方平臺、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要列入失信企業和失信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開,實施聯合懲戒。
據了解,“清網”行動將分三個階段進行,即企業自查階段(4月下旬至6月)、監管部門檢查階段(7月至10月),總結評估階段(10月至11月)。湖北省藥監局將對轄區各地“清網”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