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尋甸約談302名藥品經營企業負責人及執業藥師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 李江映) 4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尋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內215家藥品經營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及駐店執業藥師共計302人進行了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 “掛證”專項整治約談會。
約談會傳達學習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云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工作的有關要求,及《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云南省藥品管理條例》《云南省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評定標準》等法律法規。要求企業負責人及執業藥師要高度重視執業藥師“掛證”行為,認真開展自查,于4月20日前上報自查整改情況;監管部門要做好監管和主動服務工作,加大宣傳培訓力度,讓企業充分認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通過此次集體約談,尋甸縣為期6個月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工作正式啟動,下一步將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的藥品零售企業,規范藥品經營秩序和執業藥師執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