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布違法經營藥械典型案例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 范南虹) 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與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是藥品監管部門的重要監管對象。3月14日上午,在“3·15”到來之際,海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社會公布了轄區內幾起違法違規、危害藥械安全使用的典型案例。
海口美蘭民生藥店銷售過期藥品案。2018年8月29日,海口市食藥監局執法人員檢查發現海口美蘭民生藥店銷售過期藥品,該藥店銷售的部分“東汝”牌阿膠、鹽酸賽庚啶片、氫氯噻嗪片超過有效期限,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海口市食藥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74條規定,沒收了該店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并處罰款2500元行政罰款。
海口某店銷售無中文進口化妝品案。2018年5月18日,海口市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對海口龍華吃貨微部落小吃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貨架上銷售的14種共47瓶(盒)化妝品無中文標簽,且該店不能提供上述產品的上級供應商資質、產品檢驗報告等資料,根據相關規定,海口市食藥監局扣押了47瓶(盒)化妝品,后查實其中24瓶化妝未經驗驗,違法所得金額共計1638.21元。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海口市食藥監局沒收了這些化妝品及店家違法所得1638元,并處三倍金額的行政罰款。
海南同潤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擅自變更經營場所案。2018年5月23日,海口市食藥監局對海南同潤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開展飛檢時,發現該公司實際經營地址與《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中登記的“住所”和“經營場所”不符,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依據《辦法》相關規定,海口市食藥監局對該公司處1萬元行政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