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設立3個正處級藥品稽查辦公室作為省藥監局派出機構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 蔣守福)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藥品監管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劃轉等。其中,福建省因地制宜,探索創新設立福州藥品稽查辦公室、廈門藥品稽查辦公室、三明藥品稽查辦公室3個正處級藥品稽查辦公室,作為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旨在通過強化藥品監管體制機制及人才隊伍建設,為全省藥品監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
根據《規定》,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環節的許可、檢查和處罰,負責藥品批發許可、零售連鎖總部許可、互聯網銷售第三方平臺備案及檢查和處罰。市、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藥品監管工作,福建省緊密結合全省藥品監管實踐,決定設立福州藥品稽查辦公室、廈門藥品稽查辦公室、三明藥品稽查辦公室,作為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規格為正處級。《規定》明確,派出機構的主要職責為:具體承擔區域內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環節現場檢查、復查,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承擔區域內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總部、互聯網銷售第三方平臺現場檢查、復查,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承擔區域內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相關投訴舉報的調查處理工作。其中,福州藥品稽查辦公室負責福州、莆田、寧德市以及平潭綜合實驗區,核定行政編制15名;廈門藥品稽查辦公室負責廈門、泉州、漳州市,核定行政編制15名;三明藥品稽查辦公室負責三明、南平、龍巖市,核定行政編制12名。
值得注意的是,在人員編制劃轉方面,福建省委編辦專門印發《關于藥品監管職責調整與人員編制劃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3個藥品稽查辦公室所需的42名行政編制均從相關設區市連人帶編劃轉。
“目前正處于改革發展的關鍵期。福建高度重視醫藥產業發展,監管力量的提升有利于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別是3個派出機構的設立,不僅保存了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管能力,加強了藥品監管力量,亦能體現出藥品監管的權威性。”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俞開海表示,“不僅如此,3個派出機構代表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全省藥品生產、批發、連鎖經營進行統一監督和管理,能有效防止地方保護。其人員原則上從原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藥品監管處(科)室人員中選拔,也有利于保持工作的銜接性。”
一位長期關注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的專家介紹,目前地方藥品監管機構改革正在有序推進,已經出現了江蘇、廣東、天津、福建等省市設置監管派駐機構的做法,總體上是符合中央對于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藥品安全重大風險防控的精神的,值得各地學習借鑒。“其中,福建設立3個正處級藥品稽查辦公室的做法,具有以下四個方面的重要意義:第一,根據地理因素設置區域性的監管執法派駐機構,有利于打破地方保護,防范和化解潛在的藥品安全區域性重大風險。第二,明確機構級別為正處級,體現了福建省對藥品安全和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視;同時,加強與地市級市場監管部門的協調,亦符合優化、協同、高效的機構改革方向。第三,賦予監管派駐機構日常監管權、行政處罰權,相對完整的監管權配置能夠提升其權威性和震懾力。第四,派出機構的人員原則上從地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藥品監管處(科)室選拔,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藥品監管的專業性,為下一步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打好良好的基礎。”該專家說道。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劉鵬教授則進一步指出,福建的模式與廣東的模式有些類似,但不同的是,福建設立的3個藥品稽查辦公室,級別更高,行政編制劃轉方式、與市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的分工與協作關系更加明確,這對于在大綜合市場監管體制下維護省以下地區藥品監管的權威性和專業性、集中統一調配整合有限的藥品監管專業資源、破除地方分級管理體制下可能產生的地方保護主義、推進福建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保障八閩人民用藥安全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和意義。“唯一的建議是:每個藥品稽查辦公室只有12~15名編制,卻要負責3~4個地級市區域的藥品監管稽查工作,如果能在編制配備上再增加一些,將會更好。”劉鵬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