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鼓勵臨床優先采購使用仿制藥
昨日下午,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改革完善仿制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
據悉,按照國家制定的鼓勵仿制藥品目錄,依托我省制藥企業現有研發和生產能力,安徽省將以需求為導向,鼓勵仿制臨床必需、療效確切、供應短缺的藥品,并在醫保、價格等方面鼓勵臨床上優先采購使用仿制藥。
所謂仿制藥,是指與被仿制藥(原研藥)具有相同活性成分、劑型、給藥途徑和治療作用的替代藥品,具有降低醫療支出、提高藥品可及性、提升醫療服務水平等重要經濟和社會效益。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仿制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按藥品通用名編制采購目錄,國家實施專利強制許可的藥品,將無條件納入我省藥品采購目錄。藥品集中采購過程中,同種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的生產企業達到3家以上的,不再選用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
“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意味著仿制藥在質量與藥效上達到與原研藥一致的水平,可以替代原研藥使用。”省衛生健康委有關負責人說,目前,我省有25家藥品企業、84個品種正在進行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工作,其中合肥一家企業的一個品種通過一致性評價。
《實施意見》提出,對我省仿制藥項目獲得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并在省內實施的,可以直接納入省重大新興產業專項予以支持;對已獲得國家資格認定或獲得備案并開展研究的我省藥物臨床試驗機構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據悉,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進入臨床應用,將大幅降低患者的醫藥負擔,有利于進一步倒逼原研藥價格下降。(記者 許超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