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監督管理常見問題解答:未獲批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可否進行備案
為進一步規范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引導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整理了化妝品監督管理中常見問題,并依據我國現行化妝品法規規定和有關技術規范,逐一進行了解答。
問:全面實施備案管理之前申報行政許可未獲批準的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后續可否進行備案?
答:2018年11月10日前已受理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未獲批準的產品,不批準理由涉及產品安全性原因的,后續不得辦理備案;不涉及安全性原因的,后續可以由境內責任人辦理備案。
備案時應當同時提交《不批準決定書》并說明重新申報的理由。原行政許可申報資料中的產品檢驗報告、安全性評估資料以及相關證明性文件等可作為備案資料提交,相關資料原件已隨原行政許可申請提交無法獲取的,可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境內責任人的公章,同時提交相關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