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整治藥品使用環節違法違規行為
日前,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布《關于開展藥品使用環節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藥品使用環節專項整治行動。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行動重點整治全省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環節存在的以下行為: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非法購進回收藥品;購進使用假劣藥品、過期失效藥品;購進藥品未索取發票及隨貨同行單,或雖然有發票等票據,但相關信息(單位、品名、規格、批號、金額、付款流向等)與實際不符;不具備與用藥規模相適應的藥品儲存場所和設施設備,不按要求存儲藥品等。
《通知》明確,全省醫療機構首先要對藥品購進渠道和儲存條件進行自查,及時糾正不符合要求和規范的行為。隨后,專項整治檢查組將對基層醫療機構、個體診所,以及從四川省藥品(疫苗)集中采購交易系統以外采購藥品的醫療機構開展抽查,并結合人血白蛋白,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用藥品種,開展藥品渠道追溯和儲存管理檢查。(杜然浩)
(責任編輯:齊桂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