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多措并舉共筑學校食品安全防線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高度重視學生食品安全工作,將其作為監管工作的首要職責、重中之重,認真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明確各方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監管措施,保證了全省2.3萬家學校(含幼兒園)1000萬學生的飲食安全。
建章立制,強化監管責任落實
一是嚴格落實“四查”制度。山東省自2015年制定《山東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檢查辦法》,實行“四查”制度(即學校每周自查,監管部門每季度檢查、帶著問題飛行檢查、上級對下級督導檢查)。2021年底又將學校每月自查修改為每周自查,將校外供餐單位視為學校食堂一體監管,并聯合省教育廳印發,從制度上保證了對學校食堂監管的多頻次、高密度。今年已完成前三季度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季度全覆蓋檢查。
二是建立四項長效機制。建立校外供餐監管“動態清單管理、學前全面檢查、開展監督抽檢、建立年度黑名單”四項長效機制,即:教育部門建立學校供餐清單,并通報同級市場監管部門,實行動態管理;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照清單,在校外供餐單位向學校供餐前,逐一開展全面檢查;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每年將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原料納入監督抽檢;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于每年年底前向同級教育部門通報監督檢查情況,實行“黑名單”管理。今年開展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及原料省級抽檢500余批,合格率達到99.6%。
三是完善風險排查機制。強化重點時段監管,每年春、秋季開學前部署開展風險隱患大排查,督促學校、校外供餐單位開展食品加工從業人員培訓,在集中供餐前全面清理食堂環境衛生、過期食材,開展餐飲加工用水末梢端水檢測。加強中高考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加大對考生就餐學校食堂、配餐單位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檢查力度,發布消費提示,督促各地建立應急處置機制,確保考生飲食安全。
四是強化應急處置機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2小時報告、輿情事件24小時反饋制度,對發生學校食品安全事件的(含疑似的)做到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到現場、第一時間開展調查和檢測,及時發布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突出重點,督促主體責任落實
一是強化源頭把控。推行學校大宗食品統一配送,配合教育部門推動學校大宗食品集中采購全覆蓋。推廣應用“山東食鏈”,將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作為重點單位,全部完成注冊激活,年底前實現全品種“鏈”上追溯,真正做到來源來查、問題可溯。開展監督抽檢,對學校集中采購平臺、自采食用農產品等原料進行定期抽檢。今年學校大宗食品省級抽檢合格率為99.7%。
二是強化人員管理。壓實校長責任,強化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利用寒暑假對校長、分管校長等負責人進行培訓,督促落實陪餐、自查等制度。強化培訓考核,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統一搭建平臺,持續推動學校食堂從業人員運用“山餐安”系統培訓考核,督促提升食品安全意識和操作規范化水平,年底前培訓考核率達到90%以上。強化重點人員管理,將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作為落實企業兩個責任的重點單位,按照規定要求設置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制定相應責任清單,嚴格按規定履職盡責。
三是強化過程控制。嚴格制度落實,區分不同業態,重新梳理制定企業主體責任清單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參考模板。整理印發學校食堂管理規范13條,廣泛進行宣傳張貼提示,指導加強食品加工操作管理。推廣應用“互聯網+明廚亮灶”,開展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納入省委省政府十大創新行動和重點民生實事項目,目前已基本實現全覆蓋,探索實行線上巡查、遠程監管,強化全環節風險防控。
協調聯動,推動多方參與共治
一是強化部門聯動配合。建立復核機制,聯合教育、衛健、公安等部門建立校園食品安全事件省級聯合復核機制,明確信息共享、工作會商,事件查處、問題整改程序和要求。建立協作機構,會同教育、衛生健康部門成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治理專項協作小組,定期通報和協商食品安全重點問題,研究解決措施,提高學校食品安全風險預防、發現、處置能力。開展聯合整治,聯合教育、衛健部門開展中小學校配餐(食堂)整治、學校飲用水安全等專項檢查。聯合省教育廳對200多家校外供餐單位開展集中整治,建立并嚴格落實四項長效機制。
二是引導社會各界參與。開展“餐飲安全你我同查”“學校食堂開放日”等活動,邀請學生家長、媒體記者、代表委員等進入食堂后廚實地檢查。去年以來共開展活動217次,檢查學校食堂600余家。鼓勵各地有序將“互聯網+明廚亮灶”視頻信息對家長、社會開放,發揮監督員作用,倒逼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細化制定餐飲環節食品安全屬地包保責任清單、現場檢查指南,開展多種形式培訓,提高發現問題能力,發揮包保作用。
三是發揮第三方作用。委托第三方技術機構開展校外供餐單位體系檢查試點,全面梳理關鍵要素和風險點,對場所布局、加工制作、分餐配送等開展全過程風險分析,實施“深度掃描”,全面細致排查問題。濟南市創新實行校外供餐單位第三方公開評價,每年將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有效推動學校食品安全由政府部門監管向社會多元治理轉變。(通訊員顧爍玥 譚肖)
(責任編輯: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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