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監管再“亮劍”,生產負責人被禁業——廣東嚴辦恒瀾公司使用禁用原料生產兒童化妝品案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近日,廣東省藥監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當事人廣州恒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瀾公司”)使用化妝品禁用原料生產化妝品案予以處罰決定,依法給予當事人吊銷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取消化妝品產品備案、10年內不予辦理其提出的化妝品備案和受理其提出的化妝品行政許可申請,終身禁止其法定代表人、生產負責人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同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該案件引起行業關注與熱議,并登上了行業“熱搜”——中國健康傳媒集團10月24日食品藥品輿情熱點榜單。
重拳出擊
2022年3月17日,廣東省藥監局聯合廣州市公安局依法對恒瀾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并對現場發現的涉案產品進行抽樣。根據涉案產品的檢驗結果,恒瀾公司涉嫌使用化妝品禁用原料生產化妝品,4月27日,廣東省藥監局對恒瀾公司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間,恒瀾公司先后生產了3批次(批號分別為:20220104、HLFC1201、HLFC1502)“嬰貝萱嬰膚霜”和1批次(批號為:20211109)“嬰康益生元身體乳”,上述4批次產品經廣東省藥品檢驗所檢驗和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被檢出化妝品禁用物質“氯倍他索丙酸酯”“鹵倍他索丙酸酯”和“賽庚啶”。上述4批次產品總貨值為212667元,超過十五萬元,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構成犯罪,2022年6月24日,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恒瀾公司使用化妝品禁用原料生產不合格化妝品的行為構成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使用禁止用于化妝品生產的原料生產化妝品的情形。
另經查明,廣州恒瀾在生產涉案產品過程中,沒有執行原料及包材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產品銷售記錄制度。
結合恒瀾公司違法事實,廣東省藥監局對恒瀾公司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決定:吊銷《化妝品生產許可證》;取消其化妝品產品備案;10年內不予辦理其提出的化妝品備案和受理其提出的化妝品行政許可申請。對恒瀾公司法定代表人吳顯斌和生產負責人莫增慶作出以下行政處罰:終身禁止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
有力震懾
全國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廣東省藥監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藥監局的決策部署和統一要求,高度重視案件查辦工作,主動出擊深挖案源線索,加強稽查、檢查、許可融合和全省執法聯動,深化行刑銜接和合作,嚴厲打擊化妝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質的違法犯罪行為。恒瀾公司的案件為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廣東省藥監局查辦的第3起實施行業禁入、首起對法定代表人以外的直接責任人員實施行業禁入的化妝品違法案件。嚴格落實處罰到人要求,依法移送司法部門處理,形成持續有力震懾,有效規范化妝品行業秩序,杜絕非法添加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妝安全。
今年以來,廣東省藥監局貫徹執行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要求,聚焦廣州市白云區、汕頭市潮南區等產業集聚區域,以特殊化妝品、兒童、祛痘類等化妝品為重點產品,以兒童、染發、委托生產企業等為重點對象,持續開展打擊兒童類、染發類等化妝品非法添加及擅自變更配方生產“亮劍行動”。本案當事人為廣州市白云區兒童化妝品生產企業,當事人多次否認生產抽檢不合格產品,廣東省藥監局結合日常監管情況,鎖定重點產品,有針對性進行監督抽檢,快速發現、嚴厲查處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為進一步理順全省藥品稽查執法辦案工作機制,加強稽查執法與日常監管、行政許可聯動,形成稽查執法與日常監管、行政許可無縫對接,廣東省藥監局有力推動稽查、檢查、許可全過程監管高效融合,加快形成各環節信息共享、標準一致、專業互補、協同執法的長效工作機制,提升綜合執法效能。在本案的查處過程中,稽查部門、日常監管部門各司其職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啟動有針對性的稽查執法融合檢查,執法人員調查當事人生產涉案產品的相關證據,日常監管人員對其生產體系進行全方位檢查,將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疑點同步反饋執法人員;稽查部門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為防止當事人主體滅失或涉案產品變更等情形,及時將案件情況通報行政許可部門暫停受理其相關申請事項,同時將當事人涉案產品信息通報日常監管部門采取涉案企業產品的暫停銷售等控制措施;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稽查部門及時將處罰結果通報許可部門,由行政許可部門跟進落實注銷生產許可證、取消產品備案、人員禁入行業等后續監管情況,實現了稽查、檢查、許可的有機融合,切實提升藥品監管執法工作效能。
為更好保護公眾利益,廣東省藥監局充分發揮兩法銜接的作用,定期召開行刑銜接工作研討會議,加大與公安部門的聯動和協同作戰,及時將涉刑案件移送公安部門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強化源頭治理,徹底消除風險。在本案的查處過程中廣東省藥監局與公安部門緊密協作,同研判、同部署、同行動,提前與公安機關謀劃協同調查突擊方案,深挖摸排當事人生產規律,多次召開案件查辦溝通協調會,協同兩方精干執法力量,多維度使用行政調查和刑事偵查手段,精準有力打擊當事人非法添加禁用原料生產兒童化妝品的違法犯罪行為。
廣東省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使用禁止用于化妝品生產的原料生產兒童化妝品,違法行為性質惡劣,嚴重危害兒童群體用妝安全,廣東省藥監局加強與公安部門協同聯動,強化檢驗技術支撐,利用快速檢驗“綠色通道”工作機制,快、準、狠合力打擊化妝品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將嚴重違法企業及責任人員逐出市場,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形成強大震懾,確保用妝安全。(陳海榮)
(責任編輯:王哲涵)
右鍵點擊另存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