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放射性碘131(131I)治療和甲狀腺次全切除手術是甲狀腺功能亢進(簡稱“甲亢”)的三種治療方法。其中,藥物療法以其療效明確、簡便、無創、并發癥少,以及不會造成永久性“甲狀腺功能減退”而在臨床上應用最廣;而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的不足之處是療程較長,停藥后容易復發。下面筆者就藥物治療涉及的一些關鍵問題為公眾做一簡單介紹。
1. 哪些患者適合采用藥物治療?
藥物治療甲亢的適應證有:病情較輕、甲狀腺腫大不嚴重者;年齡在20歲以下、孕婦、年邁體弱或合并嚴重心肝腎等器官疾病不宜手術者;手術后復發,且不宜用放射性碘131治療者;放射性碘131治療后的輔助治療者。
2. 抗甲狀腺藥物有哪些?
硫脲類藥物是治療甲亢的基本藥物,主要包括丙硫氧嘧啶(PTU)和甲巰咪唑(他巴唑),其共同的作用機制是抑制甲狀腺激素的合成,但對已合成的甲狀腺激素不起作用,也不能阻止甲狀腺激素的釋放。丙硫氧嘧啶還可在外周組織中抑制甲狀腺素(T4)轉變為活性更高的三碘甲狀腺原氨酸(T3)。
一般說來,甲亢藥物治療首選甲巰咪唑,因其作用較強、藥效穩定、肝毒性小、患者的依從性較好。但妊娠期甲亢(主要指妊娠早期)、T3型甲亢患者則應首選丙硫氧嘧啶,伴白細胞減少的甲亢患者也宜選用丙硫氧嘧啶。
3. 如何服用抗甲狀腺藥物?
丙硫氧嘧啶的半衰期僅為2小時,藥效短,故需每日服藥3次;甲巰咪唑的半衰期為4~6小時,作用可維持24小時,故可將全天藥量于早晨一次頓服,療效等同于每日分3次口服。
服用抗甲狀腺藥物后,需要等1~2周時間,待甲狀腺內已儲存的激素消耗至一定程度后才能見效。而要將甲亢患者的高代謝狀態降至正常水平,則需要4~8周。
4. 抗甲狀腺藥物劑量如何調整?
甲亢的藥物治療可分為“控制”、“減量”和“維持”三個階段。
在“控制階段”,可根據患者病情的輕重給予丙硫氧嘧啶100~150毫克,每日3次,或甲巰咪唑10~15毫克,每日3次。一般1~2周后起效,經過4~8周可使甲亢癥狀緩解,T3、T4恢復正常。
“減量階段”是指,每2~3周減一次藥量,丙硫氧嘧啶每次減50~100毫克,甲巰咪唑每次減5~10毫克。
經過2~3個月,當患者病情控制良好,每日丙硫氧嘧啶用量為25~100毫克,甲巰咪唑為2.5~10毫克時,即可轉入“維持階段”,這一階段至少要持續1.5~2年。
須注意的是,在用藥的任何階段,尤其當患者遭受感染或精神受創時,需加大藥量,待病情穩定后再逐漸減量。
5. 抗甲狀腺藥物有哪些常見副作用?
抗甲狀腺藥物的副作用主要有白細胞減少、肝功能損害及藥物性皮疹。對于白細胞減少,在患者用藥之前及用藥期間需經常檢查血常規。當白細胞低于4×109/升,中性粒細胞低于2×109/升時,則須加用升白細胞藥物(如利血生、鯊肝醇、維生素B4)。如果經過上述治療,患者白細胞仍低于3×109/升,中性粒細胞低于1.5×109/升,同時伴有發熱、咽痛、關節痛等粒細胞缺乏癥狀時,要立即停藥,同時給予對癥治療,以免導致嚴重感染甚至危及生命。
對于藥物性皮疹,可加用抗過敏藥物或換用其他硫脲類藥物,一般不必停藥。倘若皮疹嚴重,如成剝脫性皮炎,則須立即停藥,并采用糖皮質激素治療。
對于肝功異常,首先要區分究竟是甲亢本身引起的,還是抗甲狀腺藥物所致。如果肝功異常發生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之前,說明是由甲亢本身引起,可以在保肝治療的同時,應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患者的肝功能將隨著甲亢的控制逐漸好轉。如果肝功異常發生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之后,說明是藥物所致,是否還繼續用藥,醫生還需視具體情況而定。
6. 藥物治療過程中需要監測哪些指標?
甲亢患者在治療過程中,每隔2~4周應做一次甲狀腺功能(T3、T4、TSH)的檢測,同時結合患者甲狀腺腫大及突眼的變化情況,作為調整用藥劑量的參考依據。
由于抗甲狀腺藥物可導致白細胞減少,嚴重者可造成粒細胞缺乏,這種情況多發生在患者初次用藥后2~3個月或再次用藥1~2周后。因此,在開始的控制階段,患者每周至少要化驗1次血常規,以保證安全。
另外,在治療前后患者均應做肝功檢查,以區分出現肝功異常的原因,對因處理。
7. 甲亢有哪些輔助治療藥物?
甲亢的輔助治療藥物主要有β受體阻滯劑(普萘洛爾等)、甲狀腺素制劑和碘劑。其中碘劑主要用于甲亢的術前準備及甲亢危象的搶救,一般不作為常規用藥。這里重點講講前兩種藥物的應用方法。
β受體阻滯劑 此類藥物可以減輕患者交感神經興奮的癥狀,有效對抗甲狀腺激素過量所致的高代謝表現(心悸、心動過速、興奮不寧、哆嗦等癥狀),還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外周血中的T4轉化為T3。β受體阻滯劑一般作為“控制階段”的輔助用藥,與硫脲類藥物配合使用,尤其是在開始治療的1~2周內,抗甲狀腺藥物尚未發揮作用時,其對改善患者的臨床癥狀作用顯著。但此類藥物不是治療甲亢的根本性藥物,不能糾正病因,故不作為長期治療用藥。當患者心率降到80次/分以下,甲狀腺激素水平恢復正常后,即可停用此藥。需要注意的是,合并支氣管哮喘或嚴重心衰的甲亢患者以及甲亢孕婦應忌用此類藥物。
甲狀腺激素制劑 臨床一般是從減量階段開始加用甲狀腺激素制劑,目的是為了穩定患者下丘腦-垂體-甲狀腺軸的功能,抑制促甲狀腺激素(TSH)的分泌,避免患者甲狀腺腫大和突眼癥狀的加重。此外,甲狀腺激素制劑還可使甲亢的復發率明顯降低。此類藥物可長期服用,直至與抗甲狀腺藥物一起停用。
8. 如何掌握停藥指征?
甲亢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其中,甲狀腺刺激性抗體(TSAb)是導致本病的主要原因。抗甲狀腺藥物雖然能在短期內(2~3個月)使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但要使血中TSAb轉陰卻需要較長時間。
甲亢治療的停藥指征包括以下幾點:甲亢癥狀緩解,甲狀腺縮小,血管雜音消失,突眼改善;T3、T4、TSH正常,TRH興奮試驗恢復正常,TSAb陰性;療程達到2年以上;藥物維持劑量小。
對于達不到上述要求者,應延長抗甲狀腺藥物的療程,甚至終身用藥,或是改用放射性碘131或手術治療。對于停藥后復發者,可再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或改用放射性碘131或手術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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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李 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