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對抗菌藥形成“精神依賴”——肖永紅教授談抗菌藥濫用
“除了醫院,老百姓的家里都會有抗菌藥存在,藥店里銷售的很大一部分藥物也是抗菌藥。在我國抗菌藥的使用非常廣泛,其中肯定會產生很多不合理用藥的現象,這就需要進行嚴格的、科學的用藥指導和管理。”浙江大學醫學院第一醫院傳染病診治國家重點實驗室副主任肖永紅教授談到我國抗菌藥使用現狀時這樣總結。
不合理使用很常見
肖永紅介紹:“我們在日常生活和醫療中所指的抗菌藥主要是針對細菌感染治療的藥物,其種類相當多,大概可以分成20多個大類,在臨床上常用的應該有100多個品種。比如我們常用的青霉素一類就有很多的品種。每一種類都有自己的特點,在使用時針對不同的疾病、人群、細菌等起不同作用,所以應該區分不同的人群、疾病來予以適當地選用。”
抗菌藥的分類非常細致,沒有哪一種藥物能夠殺滅所有細菌,也沒有哪一種藥物是萬能的。普通人如果身體不適,還是應該在正規醫院確診病因以后,由醫生決定是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抗菌藥,這樣才能使藥物起到積極療效,避免出現嚴重藥物不良反應和抗菌藥耐藥現象。如果患者盲目采用自行診斷、自我藥療的方法,在藥店隨便買抗菌藥使用,容易導致抗菌藥誤用、濫用,反而延誤病情。
而對于那些進入醫院就診流程的病人來說,抗菌藥的使用狀況也并不理想。肖永紅感嘆:“臨床上,基本每一個科室、每一個專業的醫生都在使用抗菌藥,因此它的使用率非常高。對于感染,不管是病毒感染,細菌的感染,寄生蟲的感染,支原體、衣原體等微生物感染,甚至部分非感染性疾病,醫生基本都會使用抗菌藥,這就會產生各種問題突出的不合理使用現象及不良后果。”肖永紅說,我們平常的很多疾病也確實屬于感染性疾病,如普通的感冒、上呼吸道的感染、泌尿道的感染、皮膚的感染,但引起的感染原是不同的,大部分上呼吸道感染屬于病毒感染,無需使用抗菌藥物。
多因素導致濫用
肖永紅指出,一些濫用抗菌藥的現象,源于沒有分清抗菌藥與消炎藥的區別。特別是對于沒有很多醫學知識的普通患者,分清這二者的概念確實很困難。
“抗菌藥的品種繁多,使用廣泛,在普通人群中間的知名度很高,這樣就造成了它在名稱方面比較混亂的狀態。長期以來,不光是普通民眾,甚至一些專業醫務人員對嚴格的抗菌藥的界定都不是非常有把握。”針對抗菌藥的分類狀況,肖永紅指出了概念混淆導致不合理使用這一不爭的事實。同時他還解釋,老百姓一般所指的消炎藥估計就是抗菌藥,但實際從嚴格意義上講消炎藥和抗菌藥應該是不同的兩類藥物。我們所用的抗菌藥不是直接針對炎癥發揮作用的,而是作用于引起炎癥的微生物,是殺滅細菌的;而消炎藥才是針對炎癥的,比如常用的阿司匹林等非甾體類消炎鎮痛藥即屬于此類。
抗菌藥濫用既是個人問題,更多的是社會問題,最近幾年這一問題引起了越來越多的關注。肖永紅通過多年觀察分析發現,我國抗菌藥濫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首先,我國的研究能力、原創能力還不強,藥品以仿制為主,眾多藥廠都在生產抗菌藥,但大都是國外研究成果的仿制品,在臨床應用上缺乏針對本國人群的合理使用指導。同時,同一種抗菌藥有上百家的藥廠生產,市場銷售就可能存在惡性競爭,也會導致抗菌藥不合理使用。
其次,隨著醫學的不斷發展,專業分工越來越細,每個醫生都有自己專業方面的強項。但因抗菌藥是常用藥,各專業都需要使用,但并非每位醫師都能很好掌握抗菌藥合理使用的技能,這樣就會存在誤用或者濫用的情況。
第三,錯誤的用藥意識和習慣導致較多的患者和患者家屬習慣性地依賴抗菌藥治病。比如感冒,仔細分析,很多感冒都屬于病毒感染,嚴格意義上來講沒有什么有效的藥物,只需對癥治療,不需要使用抗菌藥。換句話說,實際上抗菌藥在這個時候是沒有用處的,一定要使用既是浪費也變成了濫用,還會使患者對抗菌藥形成“精神依賴”。
第四,藥品管理法律法規落實不到位。很早以前我國就實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開管理,所有抗菌藥歸屬于處方藥。但在藥品銷售過程中,有一些藥店未嚴格執行這個規定,患者在藥店沒有處方也可買到抗菌藥。
第五,抗菌藥在畜牧業的大量使用使得抗菌藥濫用的危害幾乎無孔不入。據了解,我國在畜牧業使用抗菌藥的量遠遠超過醫療使用量,動物使用抗菌藥物所導致的藥物殘留與細菌耐藥可以通過食物鏈的傳遞危及人類。
針對各種原因的抗菌藥濫用,我國在近年來也陸續出臺了一些法規加以規范。2012年,《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推出,使得抗菌藥的應用有了切實的依據。肖永紅對《管理辦法》中的一些內容進行了解讀,他認為:“《管理辦法》中有少數的條款要求醫療機構加強對大眾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的宣傳和推廣介紹,要讓老百姓知道抗菌藥物不是一種能隨便用的藥物,從而使群眾樹立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的觀念,減少對臨床醫生的用藥壓力,降低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率和抗菌藥物耐藥性。這是《管理辦法》非常有價值的部分,改變用藥觀念才能促進發展。”法規的制定,必將對社會和公眾在抗菌藥的使用上起到一個約束和指導的作用。
右鍵點擊另存二維碼!
?2017中國食品藥品網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3089號 京ICP備17013160號-1
《中國醫藥報》社有限公司 中國食品藥品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