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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部分食品保質期不符合新規定
據中國食品質量報訊(李永金)近日,國家有關部門對奶粉、甜煉乳、糖果、罐頭、方便面等12大類包裝食品的保質期作出了新的規定,并將于近期實施。根據國家這一新規定的要求,馬口鐵罐裝奶粉保質期為12個月;梅雨季節生產的糖果保質期為1個月;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可樂汽水玻璃瓶裝為3個月,罐裝為6個月;酒類按品種不同保質期從50天至6個月不等;散裝餅干的保質期為1個月;塑料袋裝方便面為3個月;夾心巧克力為3個月;純巧克力為6個月;另外,油炸干果及番茄醬按鐵罐裝、玻璃瓶裝的保質期為12個月;醬油和食醋為6個月。
近日,在福州各大超市,不少食品保質期均遠遠超出新規定的要求。在福州好又多、新華都、永輝等超市,大部分品牌的塑料袋裝方便面的保質期標注都在6個月,個別品牌的方便面保質期甚至達到12~18個月;而餅干保質期一般為9~12個月,一些知名品牌的番茄醬的保質期普遍為18個月。塑料罐裝的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可樂汽水的保質期普遍為12個月;白米醋的保質期普遍是36個月;香醋保質期普遍為24個月;醬油保質期普遍為24個月;糖果保質期普遍為12~18個月;純巧克力保質期普遍為18個月、夾心巧克力保質期普遍為12個月。由此可見,這些食品的保質期均遠遠超過新規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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