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健食品產業健康發展支招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隨著我國社會經濟不斷發展,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老百姓對保健食品的需求持續增加,保健食品安全也開始備受關注,保健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越顯重要。
然而,處于轉型期的我國保健食品市場產品豐富多樣,但質量參差不齊,本文作者結合浙江省蘭溪市保健食品監管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就如何從源頭上確保保健食品質量安全,做好保健食品監管工作進行了細致的探討和研究。
——編者按
問題與疑竇
問題之一:我國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規模普遍較小,投資上億元的企業不超過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總數的5%。受財力影響,多數企業對保健食品的研發投入較少。一般研發新藥的投入動則上億元,而研發一個保健食品的投入只有30萬~50萬元左右,所以保健食品企業的低投入不可能研發出高質量的產品,其產品也只能在低水平、低質量上徘徊。
在保健食品研發注冊過程中,還經常遇到和藥品研發注冊過程一樣的問題,有的企業編造實驗數據和資料,偽造實驗圖譜,從其他企業購買注冊檢驗樣品。在多數情況下,國內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自身并無研發人員,他們都是委托其他研發機構開展工作,但是專業的保健食品研發人員并無實際生產經驗,其開發出來的產品,有的在實際生產銷售過程中質量安全問題無法得到有效解決。例如在實驗室樣品試制過程中產品質量是穩定的保健食品,但是進入市場后其產品質量表現出了不穩定性,食品安全問題時有發生。
問題之二:部分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違反GMP生產規范,原料采購管理不規范。首先企業對原料供應商質量保證體系的審計與評估流于形式,對主要物料供應不能做到批批檢驗。其次是保健食品企業生產管理制度松懈。主要體現在生產車間潔凈級別和制水系統設計不規范,產品極易受到微生物污染,企業隨意變更生產工藝,滅菌時間、滅菌方法等嚴重違反工藝規程。第三是非法添加化學藥品。例如在抗疲勞類保健食品中添加枸櫞酸西他那非,減肥類添加芬氟拉明,降糖類添加鹽酸二甲雙胍。第四是保健食品企業經營者法律法規意識淡薄,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保健食品安全生產大打折扣。
問題之三:按照衛生部《關于印發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審查方法和評價準則的通知》的規定,持有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未通過GMP審查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要停止其所有的生產活動。而現實情況是通過GMP審查的保健食品企業不多,多數企業僅僅擁有保健食品批準證書,企業未經相關職能部門審批,擅自委托生產,或者在未通過GMP審查的企業、車間生產保健食品,其產品質量令人堪憂。
由于保健食品研發周期相對較長,短則2~3年,長則10多年,成本相對較高,致使一些不法商販通過盜用產品批準文號、標志、生產許可證,搶注商標等手段非法生產保健食品,尋機游離監管范圍之外,其產品的質量安全令人堪憂。
還有一些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為牟取暴利,在廣告宣傳中“夾帶”不科學、顯示功效的宣傳語,例如“療效最佳”、“無效退款”等;利用患者來信、明星代言等形式,憑借電視、網絡等媒體夸大宣傳,從而誤導消費者。還有個別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擅自更改產品說明書,增加保健功能,擴大適用人群等手段促銷其產品。
問題之四:審批與監管脫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難以實施有效監管。雖然國家早已出臺《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保健食品檢驗與評價技術規范》等10多部保健食品法律法規,但是法律規定的監管主體不統一。目前保健食品的審批權在省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而保健食品的日常監管主體卻有食品藥品監管、質量技術監督、衛生等多個部門,由于各部門之間的銜接不到位,所以保健食品日常監管工作中存在盲區。省級以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保健食品沒有審查、審批職能,使得保健食品注冊審批縱向斷層,審批注冊與日常監管橫向脫節,嚴重制約省級以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保健食品的監管。
由于保健食品審評審批與產品標準偏低,導致保健食品產業的創新性不強。現行保健食品審評機制不科學,門檻過低,未建立保健食品退市、淘汰機制,產品批準證書未規定有效期;保健食品的技術標準落后,標準缺乏權威性,對產品質量安全控制缺少有效措施,不能對保健食品質量進行全方位控制,例如產品有效成分含量的控制,農藥殘留污染、重金屬及其他化學污染、濫用食品添加劑的控制等。種種原因導致現有市場上一些保健食品在低水平重復,技術含量不高,質量安全指標不全,而且產品極易被假冒、仿制。
對策與建議
對策之一:首先要嚴把注冊關,開展注冊核查。企業應提高保健食品注冊設計質量安全意識,增加新型保健食品研發力度,提高開發產品的品質和檔次,提升市場競爭力,做大企業。同時監管部門要強化保健食品安全性要求,嚴把保健食品上市關,開展批準文號清理以及再注冊,健全保健食品審評機制和退市淘汰機制,加強對研發試驗過程中數據和資料的真實性進行核查,注冊生產現場檢查與GMP審查相結合,防止數據、資料造假,檢驗用樣品抽樣應從“靜態”變為“動態”,確保樣品的真實性和代表性。
對策之二:要創新監管模式,嚴厲打擊違法生產行為,監督企業嚴格按照GMP標準生產。保健食品監管部門要建立本地區保健食品企業監管檔案,掌握企業基本情況,根據本地區實際,制訂針對性較強的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方案,規定具體的檢查內容、檢查方法、檢查頻次,將常規檢查和飛行檢查相結合。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GMP》等要求進行監督檢查,監督企業建立完善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開展保健食品信用體系建設,引導企業加強自律,建立保健食品生產和經營檔案以及安全監管信用檔案,讓企業在政府的監管政策下徹底放棄違法經營思想,切實承擔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保健食品監管部門還要有計劃、有步驟地聯合質檢、工商、衛生部門開展保健食品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查處不按GMP組織生產,擅自改變生產工藝、非法添加化學藥物,篡改保健食品說明書、標簽、標志的行為,依法取締盜用批準文號、冒用保健食品標志、生產假冒保健食品、無證、無照擅自生產保健食品的單位和個人。
對策之三: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廣告法》、《保健食品廣告審查辦法》,整頓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秩序,嚴禁療效宣傳、虛假宣傳,重點查處未經審批擅自發布、篡改審批內容及宣傳療效的保健食品廣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廣告審批監管職能,做到“審批與監管”并重,改變以往“重審批輕監管”的現狀,對已登記備案的保健食品廣告,要加強新聞媒體和因特網日常監控,建立保健食品廣告監管長效機制,一旦發現違法宣傳要嚴肅查處,特別要加強與工商部門溝通聯系,對違法的保健食品廣告要及時移交、處理和反饋。
對策之四:要盡快出臺相關法規,在即將出臺的《食品安全法》中,要明確《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保健食品檢驗與評價技術規范》等法律法規的行政執法主體,并賦予其全面監管保健食品研發、注冊審批、廣告宣傳、全方位、全過程監管,將保健食品納入到監管同一體系中。
對策之五:要強化宣傳培訓,提升保健食品質量安全水平。首先是利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保健食品基本常識,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保健食品的監管,引導消費健康消費,努力營造人人關心、支持、參與保健食品安全監管的良好氛圍;其次要加強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培訓,宣傳保健食品知識,提高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誠信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第三要加強保健食品監管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法律法規培訓,可以采取專門培訓、上掛鍛煉、外出考察學習等形式。特別要加強保健食品行政許可審批人員思想作風建設,嚴肅行政許可審批過程,依法行政,確保審評審批的公平、公正,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高水平的保健食品監管隊伍,提升保健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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