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化妝品消費不再“霧里看花”<Br>——各界熱議《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
女白領潘佼常常遇到這樣的困惑:在豪華的化妝品柜臺,色彩斑斕的包裝,華麗誘惑的廣告詞,再加上導購小姐的熱情服務,“標簽上的什么補水因子、活膚成分、植物精華,讓人無所適從啊”。潘佼告訴記者,進口化妝品的標識往往難懂,一些國產化妝品標簽也中英文混雜,“要想選一個適合自己的化妝品,還真是費腦筋”。
作為某美容化妝品網站的版主,網友Dingding有個特長就是分析化妝品的成分。在網站上她的個人專欄里,密密麻麻排列著很多市面上流行的化妝品成分分析。Dingding的分析絕大部分都是針對進口的品牌,從老牌的雅詩蘭黛、倩碧到近年的新寵Decleor思妍麗、Jurlique茱莉,幾乎涵蓋了市面上幾十個常見品牌。對玉蘭油一款產品,Dingding詳細列出了該產品說明書上的Palmitoyl Pentapeptide-4五勝肽,VB3煙酰胺和Palmitoyl Dipeptide-7/pal-KT/Palmitoyl-Lysine Threonine(棕櫚酸根結合賴氨酸與蘇氨酸分子形成的二勝肽)等成分,供網友參考。
細心的網友發現,其中幾乎看不到國產品牌。對此,Dingding的解釋是:“國外化妝品的成分標明十分清晰和完整,而國內品牌做得相對模糊,常常無法分析。”但Dingding也表示,國外化妝品的成分很少有中文對照,“要想了解成分,得天天翻英漢大辭典”。
記者從國家質檢總局官方網站上了解到,2007年重新修訂的《化妝品衛生規范》已于2008年9月1日正式實施,化妝品包裝標識將執行國家質檢總局新頒布的《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有關專家認為,化妝品成分的神秘面紗將被揭開,“不再是一本糊涂賬”。
成分大白天下,美麗還要安全
記者了解到,《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明確要求,化妝品標識應當標注全成分表,標注方法及要求應當符合相應的標準規定。《規定》同時對化妝品標識——化妝品名稱、品質、功效、使用方法、生產和銷售者信息等有關文字、符號、數字、圖案以及其他說明有了新的規定,對標簽標示有了更規范的標準要求。“這樣一來,今后我自己就能看出化妝品里面到底有什么了。”女白領潘佼說。
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2009年10月1日前生產加工的化妝品,可繼續使用原有包裝標識。同時,質監、衛生、藥監等部門已經要求各系統加大宣傳力度,督促相關生產企業進行標識整改。據悉,衛生部2007年頒布的新版《化妝品衛生規范》增加了788種禁用原料,使我國化妝品禁用原料達到了1208種。業內人士指出,化妝品成分全公開將為監控化妝品原料起到積極作用。
當然,業內也有一些顧慮。例如,有企業認為“要求化妝品標注全成分表”這條規定將暴露企業的商業機密。對此,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成分全公開對于幫助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來說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對于企業來說,只公布成分不公布配方具體數字,并不會泄露機密”。
全國化妝品質量管理工作委員會化妝品原料QA工作部負責人陳創光曾對媒體表示,我國化妝品含有違禁物和限制使用物質的現象,與成分標識不完善“有一定關系”。他認為,化妝品成分全公開制度實施之后,將會徹底“捅破這層窗戶紙”。也有專家指出,要保證“全標識”真正落實,尚需更強大的技術力量支撐,但它將“有助于進一步規范我國化妝品原料管理”。
原料崇尚天然,還消費者知情權
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化妝品成分其實比較復雜,基本分為基礎材料、活性成分和輔助成分三部分。基礎材料占較大比重,包括水、油劑、乳化劑等,主要是抑制皮膚表面水分蒸發、促進皮膚吸收化妝品中的有效成分等;活性成分包括表面活性劑、保濕劑、營養成分及特殊功能成分、皮膚天然保濕因子、海藻蛋白質的親水基團等,活性成分主要作用為乳化、洗凈、增溶、發泡等;輔助成分則會因不同的產品而不同,例如細胞因子等生物制品等。
廣州名露化妝品公司總經理何道牛告訴記者,《國際化妝品原料標準中文名稱目錄》共收錄了12072種化妝品原料的中文名稱。根據質檢總局的規定,企業在化妝品標簽說明書上進行化妝品全成分標識時,凡標識目錄中已有的成分,都必須使用《目錄》中規定的標準中文名稱。“有了這個規定,消費者就能辨別化妝品成分,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了”。
在北京王府井商業街,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消費者,沒有一個人了解“化妝品全標識”。但所有消費者都表示:希望能明明白白消費化妝品,支持國家加強對化妝品的監管,通過原料“了解產品的具體成分和性能”。消費者鄒小姐表示, 自己更青睞“天然成分多、化學合成添加劑少的產品”,希望“全標識”規定實施后,化妝品消費能越來越透明。
全國化妝品質量管理工作委員會有關人士表示,化妝品的原料直接影響產品質量的優劣。某些原料中含有少量有害雜質和中間體,可造成對皮膚的刺激;化學添加劑中諸如防腐劑、表面活性劑、抗氧化劑、收斂劑、抗干燥劑等都可引起皮膚損傷;某些原料成分本身具有強致敏原性,如染發劑中的對苯二胺;化妝品基質中的羊毛脂、丙二醇可引起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此外化妝品中某些成分可能有誘發基因突變的作用,因此,對于化妝品原料的監管不容忽視。
記者了解到,對化妝品原料的質量問題,業內一直非常關注,《化妝品原料備案制》正在醞釀中。據了解,歐盟、美國、韓國等都已經對化妝品實行了全成分標注。業內人士認為,企業主動“曬”出原料,無疑是對消費者負責、對產品自信的表現。消費者也紛紛表示,全標識的規定出發點很好,企業能否做到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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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部分內容
新規定要求,化妝品標識的通用名應準確科學;禁止使用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的文字;化妝品標識應標注化妝品的實際生產加工地,且至少標注到省級;化妝品標識應標注全成分表;對于分裝化妝品,實際生產加工企業名稱和分裝者的名稱及地址須分別標注,并注明“分裝”字樣;在凈含量標識上,液態化妝品須以體積、固態化妝品須以質量標明凈含量。如果是適用于兒童等特殊人群的化妝品,須標明注意事項和中文警示說明。
在化妝品標識的形式上,《規定》要求,除注冊商標標識外,化妝品標識內容必須使用規范中文,如果使用拼音、少數民族文字或外文,應與漢字有對應關系。
化妝品標識不得標注這些內容:夸大功能、虛假宣傳、貶低同類產品的內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的內容;容易給消費者造成誤解或者混淆的產品名稱;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禁止標注的內容。
化妝品標識未標注化妝品名稱或者標注名稱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化妝品標識未標注全成分表,標注方法和要求不符合相應標準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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