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探索縣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標準化建設<br>加快完善基層技術支撐體系
據CFDA網站訊 云南省大理州緊緊抓住食品藥品監管體制調整,機構重組的歷史機遇,堅持行政監管和技術監督“兩手抓”,積極探索創新縣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快完善基層技術支撐體系,努力實現行政監管與技術監督相互促進,共同發展,有效提升全州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水平。
一、超前謀劃,爭取支持,全力搭建縣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
1.在全省率先恢復縣市食品藥品檢驗所,為標準化建設奠定機構人員基礎。目前,全州縣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全部恢復,增加專業編制55名,人員到位33名,為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標準化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
2.建立健全基層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構建既統一高效,又分工協作的食品藥品技術支撐體系。一是州委印發《關于設立大理州食品檢驗檢測院的通知》,成立大理州食品檢驗檢測院,制定《大理州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管理辦法》,逐步推進現有州級食品檢驗檢測資源及職能整合。二是州人民政府下發《關于進一步明確全州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工作所涉及相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縣市級在原食品藥品檢驗所基礎上組建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加掛藥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中心牌子,歸口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管理。
二、深入調研,探索標準,積極推進縣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標準化建設
1.廣泛深入細致調研,為全州標準化建設提供決策依據。
2.圍繞監管工作中心,探索研究縣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標準。一是機構設置。縣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二是主要職責。負責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餐飲服務提供單位食品質量的技術監督和業務指導及轄區內藥品經營、使用單位藥品質量的技術監督和業務指導;開展食品、藥品質量檢測工作;綜合上報或反饋食品、藥品質量情報信息;完成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檢驗計劃及日常監督檢測;向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餐飲服務提供單位及藥品經營、使用單位提供技術服務,完成上級下達的食品、藥品質量考核任務;承辦上級主管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三是滿足“四項”要求建立“三項”保障。“四項” 要求,即檢驗檢測能力要求、業務用房建設要求、技術人員配備要求和檢驗項目設定要求,“三項”保障,即資金來源保障、組織保障和制度機制保障。
3.體現各地特色,縣市結合實際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
三、先試先行,示范帶動,不斷加強縣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
1.鶴慶縣在全省率先探索實施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標準化建設。
2.積極申報實施縣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標準化建設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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