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引入風險管理提高監管效能
2012年,安徽省蕪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積極引入風險管理,著力加強監管職能,全面推進分級負責,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切實提高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效能。
一是下沉監管職能,落實屬地管理。嚴格貫徹《蕪湖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暫行規定》和《蕪湖市藥品安全工作暫行規定》,落實屬地管理,將“小微餐飲”、“小微藥房”日常管理職能有條件地下沉到鄉鎮(街道)。鄉鎮(街道)負責本區域內“兩小”日常管理,做好食品藥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和宣傳教育等工作;村(社區)協助鄉鎮(街道)開展“兩小”日常管理工作和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負責本區域內食品藥品安全相關信息的收集與上報。
二是健全監管體系,完善監管網絡。嚴格落實“四員”制度,全面推進食品藥品安全基層監管體系建設,健全三級機構,完善四級網絡。全市鄉鎮(街道)成立食品藥品整頓辦公室,并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作為重要職責內容,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全市鄉鎮(街道)明確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員、宣傳員,村(社區)配備食品藥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共2098名,并經培訓發放合格證。全市鄉鎮(街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切實做到:辦公有場所、監督有人員、工作有制度、經費有保障、考核有指標、好壞有獎懲。
三是建立監管臺賬,推進分級負責。細化事權劃分,明確市、縣(區)、鄉鎮(街道)食品藥品安全重點監管對象,建立監管臺賬。2012年,全市建立餐飲服務單位監管臺賬或檔案8000余家、涉藥單位2300余家。同時,根據規模大小,綜合考慮學校食堂等行業,涼拌菜、裱花蛋糕、生食海產品、添加劑、麻精藥品、基本藥物等品種,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類型的風險級別,凡風險高的相應地由市、縣(區)直接重點監管。
四是強化目標考核,落實監管責任。分解落實《蕪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十二五”發展規劃》,貫徹落實《蕪湖市藥品安全工作暫行規定》,制定實施《蕪湖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暫行規定》。嚴格落實市、縣區、鄉鎮(街道)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或派出單位綜合目標考核體系,實施食品藥品安全重大事故“一票否決”。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企業主要負責人首要責任。兩個“暫行規定”分別明確了涉藥單位主要負責人8條職責和餐飲單位主要負責人7條職責,對企業主要負責人月度質量安全檢查和分析會做了量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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